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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第6496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12-19 10:46:24
国中医药建字〔2023〕109号

李庆新等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省部共建国家中药种质资源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医药是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也是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中药材是中医药事业传承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资源。我局高度重视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积极推进中药领域种业振兴,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关于“建议全面支持省部共建国家中药种质资源库”

  我局积极推进中药种质资源库建设。一是依托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建设并运行国家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库,设置1个长期库(保存年限45-50年)、2个中期库(保存年限25-30年),可保存10万份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入库登记种质资源1.2万余份。二是依托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海南分所建设国家基本药物所需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国家南药基因资源库),是我国唯一国家级顽拗性药用植物专业种质库,具有液氮罐、超低温保存室等可保存20万份顽拗性药用植物种子、植物离体材料、DNA材料的先进设施。三是依托成都中医药大学建设国家中药种质资源库,主要保存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及西南地区道地药材种质资源样本形成由长期库、中期库、短期库、种质圃、离体库及DNA库有机融合的多维种质资源保存体系,库容可收集20万份中药种质资源,保存期限50年,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中药种质资源保存中心。我局将持续推进和支持中药种质资源库建设,为中药质量提升提供源头保障。

  2021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做好农业种质资源库建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种质资源库建设,优化国家和省级种质资源库布局。2022年,印发《国家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国家统筹、分级负责的种质资源保护机制,推动国家和省两级种质资源保护有效衔接。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以1个国家种质资源长期库及其复份库为核心,15个种质资源中期库、55个种质资源圃和214个原生境保护点为骨干的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资源保护能力和水平大大提升。

  云浮市政府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合作共建了“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种质资源库”,对于推动南药产业链发展等方面有重要意义,我局将贯彻落实《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关于“中药材种业质量提升”的要求,会同农业农村部、广东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继续支持中药种质资源库建设,全面推动南药种植资源保护与利用。

  二、关于“建议加快促进中药材种业发展”

  我局积极推进中药材种质资源研究、繁育和保护工作。一是“十四五”期间,我局协调科技部加大对人参等中药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支持力度,部署了“农业生物种质资源挖掘与创新利用”“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二是依托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在全国20个省(区、市)建设了28个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实现了120种中药材种子种苗的繁育生产,并建设了31个药用植物种质资源保存圃,推进科学选种育种。三是通过实施“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及质量保障”项目,支持各省开展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根据当地优势品种开展科学研究、转化应用等工作,从源头上保障优质种苗的供应。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先后认定安徽省霍山县等13个中药材国家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通过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等项目予以适当支持并鼓励优势种子企业开展中药材种子生产经营,推动企业与科研单位、金融机构、种业基地有效对接,促进资源、技术人才、资本向优势企业集聚,提升中药材种子质量水平。农业农村部累计发布11批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涵盖20个中药材植物种属,截至目前中药材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累计达到264件,授权量达到62件。2023年3月,农业农村部启动第12批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征集工作,拟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将更多特色优势中药材植物属(种)列入保护名录,进一步促进中药材育种创新和育种成果转化运用。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委加强中药新品种选育,强化中药材新品种保护,提升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能力,推进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从源头保障中药材质量。

  三、关于“建议支持中药资源富集地区培育发展大健康产业”

  目前,以中药农业为基础、中药商业为纽带、中药工业为主体的产业体系不断完善,产业发展态势良好。根据统计数据显示,2020—2022年中药工业主营收入分别为6196亿元、6919亿元、7543亿元,增长态势良好,2022年较上年增长9%。中药行业龙头企业逐渐凸显。

  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相关部门的共同推动下,中药产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指出大力推动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提出了中医药产业和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该方案包含8项重点工程,安排了26个建设项目,其中第5大工程就是要实施中药质量提升及产业促进工程。在国家政策的不断推进下,中药产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二是提升中药创新研发活力。近年来,我局会同有关部委持续加大中药科技投入,建设一批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平台,实施“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专项、“中医药现代化”重点研发计划、中药标准化等国家重大项目,持续加强中药基础研究、资源保障、新药研发等研究,全面提升中药产品技术水平,提高中成药产品的临床价值与科学价值,增强产品的科技竞争力,完善中药产业链标准体系,推动了中药产业整体提质增效。

  三是加强中药质量保障能力提升。我局全面完成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范围覆盖全国31个省所有县域,摸清中药资源家底,建成由1个中心平台、28个省级平台、65个监测站组成的国家基本药物中药原料资源动态监测和信息服务体系,布局2个种质资源库,中药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水平得到大幅提升。运用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成果,针对大宗常用和临床短缺等重点品种支持建设一批适应当地的道地药材、珍稀濒危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种植基地,开展规范化种植、种子种苗繁育等技术培训和推广应用,中药材种植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依托高等院校、医疗机构、企业等单位建设74家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开展特色炮制技术挖掘、中药饮片标准制定、生产工艺优化、临床推广应用等工作,促进特色中药饮片临床优势发挥,饮片临床疗效显著提高。

  四是推动完善中药审评审批政策体系。我局联合国家药监局推动改革完善符合中医药规律的中药审评审批制度,《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发布,全方位、系统地构建了中药注册管理体系,建立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三结合”的审评证据体系。中药新药临床试验和上市申请数量均持续增加,2017年以来获批上市中药新药共20件,其中2021年12件,2022年7件。作为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和中药创新来源的古代经典名方,从2008年《中药注册补充管理规定》首次提出“经典名方”的定义和简化注册,共识不断凝聚,路径逐渐清晰,目标更加明确。2022年首个按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新药苓桂术甘颗粒通过技术审核,获批上市,中药创新研发活力不断增强,新药研发不断加速。

  五是推进中药产业提质升级。2015年以来,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实施了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中药标准化”专项,支持全国105家中药企业59个中成药大品种和101种常用中药饮片开展种子种苗、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全链条质量标准体系建设。通过中药标准化专项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中药材种质资源质量控制技术标准,推动构建中药质量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实现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提高全过程质量控制水平,促进中药产业发展提质增效。

  农业农村部支持以龙头企业牵头、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在全国构建中药材产业化联合体419个,推动中药材产业标准化规模化发展。会同财政部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4亿元,支持河北、山西等11个省建设中药材产业集群,支持主产区标准化种养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工物流设施设备研发;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支持19个省63个乡镇建设艾草、黄连、天麻等农业产业强镇,推动中药材产业产加销一体化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大健康产业发展政策保障体系,支持中药资源富集地区实施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推动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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