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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第4628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12-19 09:33:44
国中医药建字〔2023〕105号

彭丹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贵州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贵州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印发《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为发展贵州中医药产业指明了方向。贵州中医药资源丰富,产业基础良好,发展前景广阔,您提出的推动贵州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有助于发挥自身特色优势,更好地促进贵州省中医药产业的发展。

  一、关于“支持贵州建设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的建议

  建立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和《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明确部署的改革任务。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旨在构建国家统筹、地方先行的改革工作模式,强化顶层设计,鼓励地方首创,推动实现创新性制度成熟定型,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在全国打造一批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为促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生动实践和改革探索。2021年12月,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监局联合批复7个省(市)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支持示范区因地制宜深化中医药改革。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继续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有关工作。我局将一如既往支持贵州中医药工作,在政策指导、综合改革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推动贵州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二、关于“支持将苗药列入民族药”的建议

  我局支持贵州省苗医药的发展。中央财政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对纳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内的民族医药代表性项目予以支持,其中包括苗医药传承及推广等。下达贵州省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贵州省可统筹用于培养苗医药医疗人才,提高苗医药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等各项工作。我局推动科技部在“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立项支持包括苗药在内的“藏蒙维傣壮等少数民族药资源综合利用与开发”研究。2023年“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正在申报中,我局鼓励贵州省内相关科研院所积极申报。

  三、关于“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等部门支持贵州构建国家级中药材集散市场”的建议

  中药材是中医药事业传承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中药材的流通是促进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关键之一。贵州盛产天麻、钩藤等中药材,中药资源丰富。当前,中药材交易呈现多样化趋势,将“互联网+”与中药材流通相结合,推动中药材产业现代化转型升级,实现中药材流通过程的信息化。我局将积极配合有关部委,研究推进中药材专业市场的建设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精神,推动中医药在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上做出更大的贡献,推动贵州省中医药技术和产业创新,支持贵州省中医药在事业、产业、文化“三位一体化”发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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