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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第4358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12-18 17:21:52
国中医药建字〔2023〕102号

司富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中医药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药材是中医药事业传承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资源。国家高度重视中药材生产,《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等一系列法规文件,为中药材高质量种植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我局会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统筹规划,强化指导,加大扶持,推动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关于“加强中药全产业链建设布局,推进产业融合发展”

  一是推动中医药产业整合和优化布局。2022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国家中医药局等部委共同制定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提出“推动医药工业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发展,促进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体系融合,提高全行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并在“专栏4 产品质量升级工程”布局实施中药质量提升工程。

  二是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我局把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作为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的重要阵地,在中医中药协同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如,浙江明确中药制剂注册和备案可豁免情形,新增注册、备案中药制剂55个,并按乙类药品管理,不设个人自理比例,建立常态化的中药制剂调剂协调机制,18种中药制剂在47家医疗机构中调剂使用。江西投入76亿元建设中医药高端资源集聚的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湖南遴选35种湘产道地药材,促进中药材产业集群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广东开展首批“岭南名方”遴选工作,促进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提升及新药转化。上海制定全流程可追溯中药饮片管理办法和质量标准,23个品种实现了全流程追溯。

  三是引导企业协同合作,提高中药产业链发展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相关产业化专项资金,支持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和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中药材供应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领域多个项目,组织重点企业攻关先进生产工艺和创新技术。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地方结合区域资源优势和企业基础,以信息化、标准化、绿色化、集群化为方向,推动建设现代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集聚区,推动道地中药材产地初加工规范化发展、增强中药饮片加工和中成药生产制造水平。

  四是加强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2022年3月,联合国家药监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共同发布公告实施的新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几乎覆盖了中药材从产地种植、生产加工到销售使用全过程,是我国中药材行业规范化生产和管理的基本要求,对于保障药材、饮片质量有重要的作用。推动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强化中药饮片质量监管。加强中药生产全过程质控,推动中药制药装备优化升级,促进产业智能、绿色发展。据国家药监局药品抽检情况显示,中药饮片抽检质量整体合格率由2018年的88%上升到2022年的97%左右,中成药质量合格率自2019年来均保持在99%以上。

  二、关于“加强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实施中药材品牌培育战略”

  一是制订中药材种植发展规划。2018年,联合农业农村部、国家药监局等单位,制定印发《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年)》,引导各地中药材生产布局向道地产区集中,因地制宜发展一批设施标准、管理规范、特色鲜明的道地药材生产基地。2021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十四五”全国种植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指导各地优化道地药材生产布局,深入推进中药材基地标准化生产,组织开展种植业“三品一标”行动,通过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等项目资金加大支持力度,指导各地聚焦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集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规范化技术模式。先后两批推介21个中药材“三品一标”基地,以点带面引导各地打造产业基础强、规模效益好、科技水平高、生产特色鲜明的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

  二是加强追溯体系建设。追溯体系平台建设是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放心消费和公共安全、服务消费升级的重要举措。2019年,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建立中药饮片质量追溯体系,对中药饮片生产、销售实行全过程管理,保证中药饮片安全、有效、可追溯。我局会同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通过中药材供应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中药材全过程追溯建设试点,提升中药材种植规范化水平。2019年以来,依托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实施“中药质量保障”等项目,支持各省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在“全国中药材供应保障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中药材全过程追溯体系,入驻平台数1470余家,追溯基地数量2500余个,涵盖药材种类268种。目前,各地已进行有效探索,2020年,河北省率先探索将中药饮片纳入药品追溯体系,确定了第一批中药饮片追溯品种和追溯数据标准;2021年云南省对超过376家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主体进行备案,覆盖到三七、天麻、当归等100余种中药品种。

  三是创建中药材品牌文化,打造精品中药材。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实施了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中药标准化”专项,支持对101种常用中药饮片开展种子种苗、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中药材种质资源质量控制技术标准,打造高品质、有口碑的中药材。农业农村部将岷县当归、永福罗汉果区域公用品牌纳入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湖南省龙山县纳入农业农村部品牌帮扶重点县,打造龙山百合区域公用品牌。同时鼓励各地通过线上推、线下展多种形式宣传推介道地药材品牌,全国涌现出一批知名的道地药材品牌,如巨鹿金银花获“中国气候好产品”称号、涉县连翘获“全国绿色农业十大最具影响力地标品牌”等,品牌培育取得明显成效。

  三、关于“加强中医药产品技术创新,提高中药产品质量”

  一是加快经方验方、院内制剂的等中药新药的研发转化。2023年,我局实施“中药创新能力提升项目”,依托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传承创新中心等医疗机构,推进临床数据规范收集,提升精准用药水平,加快新药转化,提升中药创新能力。鼓励有关单位充分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结合《基于人用经验的中药复方制剂新药临床研发指导原则(试行)》,开展医疗机构制剂、名老中医经验方、医院协定方人用经验收集,包括处方来源与演变、关键药学资料、临床使用情况、临床试验数据等,促进经方验方、院内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

  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和保障力度。财政部高度重视包括中医药生产企业在内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方面,中央财政设有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项资金,资金按照项目法方式分配,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采用“揭榜挂帅”竞争方式确定支持项目,符合条件的中医药生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可积极申报,争取资金支持;政府投资基金方面,中央财政创新支持方式,出资设立制造业领域相关政府投资基金,通过市场化机制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符合投资领域和要求的中医药生产企业相关项目可积极与基金对接。

  三是扶持专精特新中医药中小企业。财政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实施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奖,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促进上下联动,将培优中小企业与做强产业相结合,加快培育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提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和质量,带动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截至目前,我国已在医药领域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309家,其中,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9家(其中专注于中医药领域的11家)。

  四、关于“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和产业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中医药产业相关人才培养。教育部在《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设置了中药制药专业,目前全国有北京中医药大学等28所高校开设中药制药本科专业,2022年在校生6000人,毕业1500人。2018 年,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要求,中药制药专业毕业生应达到能够从事中药制备中药新剂型与新辅料研究、中药制剂工艺与工程设计、中药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能力。

  二是探索中医药产业相关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教育部印发了《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主动适应中医药产业发展需求,加强高职中医药相关专业建设,新增中药制药专业,支持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贵阳康养职业大学等职业院校开设四年制中药制药高职本科专业,进一步突出中医药领域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地位。此外,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积极稳妥推进1+X证书制度,指导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等一批职业院校依托中药学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探索校企双元育人,培养中医药产业领域技术技能人才。

  五、关于“加强中医药健康产业布局,延伸现代中医药产业链”

  我局高度重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产业中的资源优势,加强综合协调力度,推动相关部门共同促进中医药健康产业布局不断优化,助力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指出大力推动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提出了中医药产业和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该方案包含8项重点工程,安排了26个建设项目,其中第5大工程就是要实施中药质量提升及产业促进工程。目前,以中药农业为基础、中药商业为纽带、中药工业为主体的产业体系不断完善,产业发展态势良好。根据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2022年中药工业主营收入分别为6196亿元、6919亿元、7543亿元,增长态势良好,2022年较上年增长9%,中药行业龙头企业逐渐凸显。

  中药养生保健品加工、保健品/食品、医药化妆品行业发展管理办法制定、全国老字号发展等涉及多个部门,我局将会同国家药监局、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健康产业布局,加快中医药产业现代化进程。

  六、关于“加强中药产业国际化发展”

  一是完善中医药产业发展顶层设计。我局会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21-2025年)》明确指出从“提升企业‘走出去’水平”“推动中外合作产业园建设”“加强中药材产业合作”“提升产业数字化水平”四个方面深化健康产业合作着力扩大中医药发展规模。

  二是高质量建设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我局与商务部联合认定31家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其中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利用“粤港澳中医药政策与技术研究中心”“粤澳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心”等平台优势,开展中药新药、外用中成药、同名同方药等立项咨询、产品开发、品质提升、注册申报等专业化服务;依托“中医药产品海外注册公共服务平台(横琴)”,运用“以医带药”国际化推广模式,开展中医药产品注册、进出口贸易、教育培训、人才培养等业务,促进中医药产品和技术在葡语国家及周边国家普及和推广;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引入科研院所、药企、研发服务机构等,打造科技创新研发集群,并提供孵化和成长平台,促进科技成果在园区的落地、孵化和转化。

  三是利用服贸会、广交会等平台开展中医药板块相关活动。举办中医药海外发展再出发——第130届广交会中医药产品展示启动仪式。2022服贸会期间,举办上合组织传统医药产业联盟成立仪式,助力中医药企业走向国际,推动中医药产业国际化发展。

  四是支持中药类产品海外注册。自2020年3月起,“三药三方”等有效抗疫中药方剂被多个国家借鉴和使用,总共在泰国、阿联酋、加拿大等30多个国家获得植物药紧急产品标准注册、药品注册证书或天然药品(非处方药)上市申报许可等类型证书。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支持中药生产、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健康养老、健康旅游、健康食品等领域全面提升,大力推进中医药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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