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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第6692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12-13 16:34:31
国中医药建字〔2023〕43号

王红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蒙医药发展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少数民族医药是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学体系。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中医药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医药发展的政策、规划、措施。《“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加大少数民族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和优势病种研究力度,有效传承特色诊疗技术和方法。鼓励和扶持少数民族医药院校教育、师承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大对少数民族医药的传承保护力度,持续开展少数民族医药文献抢救整理工作,推动理论创新和技术创新。2018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民委等13个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少数民族医药人才培养、传承创新、服务能力建设等方面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一、关于加大蒙医药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

  一是加强蒙医药相关专业建设。截至2022年,教育部已支持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赤峰学院举办蒙医学本科专业,年招生约400人;支持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举办蒙药学本科专业,年招生约100人,毕业生可在各级医疗机构或科研院所等从事蒙医药医疗、教学和科研相关工作。自2019年起,教育部依托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支持内蒙古医科大学建设蒙医学国家级一流专业和蒙药学省级一流专业;支持内蒙古民族大学建设蒙药学国家级一流专业和蒙医学省级一流专业,不断提高蒙医药教育教学质量。

  二是建立蒙医药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年,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各类本科专业培养目标、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中医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涵盖了蒙医学等少数民族医学专业,蒙药学等少数民族药学专业可参照《中药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有关部分执行,标准的建立对保障蒙医药人才培养质量、促进蒙医药教育内涵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三是加强蒙医药相关学科建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度重视蒙医药学学科建设工作。在高等院校、医疗机构支持建设了少数民族医学(蒙医学)、少数民族药学(蒙药学)、中(蒙)西医结合临床、少数民族医学(蒙医脑病学)、少数民族医学(蒙医五疗萨病)等多个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培养了一批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和学科团队。

  二、关于阜新高等专科学校蒙医专业升格为本科学历的建议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规定,凡经过论证确需设置普通高等学校的,按学校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向教育部提出筹建普通高等学校申请书,并附交论证报告。根据《教育部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支持少量办学历史悠久、质量优质、效益明显,区域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发展急需的师范、医学、公安类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针对您提出阜新高等专科学校蒙医专业升格为本科学历的建议,鉴于目前高职本科专业目录中尚无蒙医学专业,需要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方可申办本科层次的蒙医学专业。专科院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按照有关规定,需辽宁省政府研究论证后,向教育部提出申请,我局将会同辽宁省中医药管理局指导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三、关于设立专项支持蒙医药发展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包括蒙医药在内的少数民族医药的发展,在医疗、教育、科研等工作中均安排有支持少数民族医药发展的项目。针对设立专项支持辽宁阜新蒙医药发展的建议,一方面我局将在实施的中医药相关项目中统筹考虑蒙医药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将指导辽宁省中医药管理局、阜新市人民政府加大蒙医药发展支持力度。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支持包括蒙医药在内的少数民族医药发展,推动提升少数民族医药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积极服务健康中国建设。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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