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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第7867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12-13 16:32:00
国中医药建字〔2023〕41号

黄文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药院校师承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会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积极推进中医药教育改革发展,加强中医药院校师承教育。一是出台了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注重强化师承教育在人才培养全过程的作用,推动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部分中医药院校加大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探索,比如,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班”、山东中医药大学“扁鹊班”、广州中医药大学“铁涛班”、河南中医药大学“仲景班”等教改班纷纷兴起,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二是推进早跟师、早临床教学模式和方法改革,优化课程体系设置,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三是出台《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鼓励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开展师承教育。强化激励机制,推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师承教育情况与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绩效工资进行挂钩,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师承教育的积极性,有效扩大师带徒范围和数量。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有关院校进一步完善院校—师承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鼓励省部局和省局共建中医药院校加大改革探索力度,支持先行先试。同时,推动各地落实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总结推广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相结合的成功经验,扩大教育教学改革影响力,提升中医药人才培养质量。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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