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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第4582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12-13 16:19:46
国中医药建字〔2023〕34号

司富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突出中医药优势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大健康中作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要求,我局持续加快推进建立以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为龙头,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一是推动国家医学中心(中医类)建设,打造中医医学高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医学中心建设的总体部署,推荐14家中医医院作为国家医学中心(中医类)建设医院,制定《国家医学中心(中医类)建设指导方案》指导各单位完善建设方案。二是认真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中医类)建设,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同印发《有序扩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扩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中医类)输出医院范围,中医类输出医院数量增至20所。已批复的五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中,中医项目共计27个。三是建设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2022年3月,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138所中医医院纳入中医特色重点医院项目建设储备库,以名医、名科、名药带动医院特色发展。四是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协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9500个基层中医馆建设。截至2022年底,已基本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资金投入全覆盖。深化“放管服”改革,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中医类诊所基本标准,推动将中医(综合)诊所和中西医结合诊所纳入诊所备案制管理范围。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持续推进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看中医用中药的获得感。

  二、关于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

  我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采取系列措施,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一是加强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三级和二级公立中医医院设置中医治未病科的比例分别从2021年的95.67%和86.29%,提高到2022年的98.57%和89.34%;2022年三级和二级公立中医医院中医治未病科年诊疗超过3000万人次,中医医院治未病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二是协调中央财政投入专项资金支持15家单位开展省级中医治未病中心服务能力项目建设。三是组织开展中医治未病干预指南制修订工作,并遴选出2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指南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应用。四是开展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促进活动。支持中华中医药学会完成5项妇幼保健治未病团体标准以及15项妇科、7项儿科相关中医药团体标准立项,促进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推进开展青少年近视中医药干预活动、慢病中医药防治活动、老年人中医药健康促进活动等,发挥中医药在优生优育、妇幼保健、儿童生长发育、老年人健康维护、疾病预防和治疗康复中的重要作用。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进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制定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开展重点人群健康促进等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独特优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健康服务。

  三、关于提升中医药创新发展能力,增强科技支撑

  近年来,我局会同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药监局等部门,大力推进中医药科技平台建设,积极争取相关项目支持,不断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一是平台建设方面,围绕国家战略需求,根据中医药科技创新领域和创新基地类型进行统筹规划,初步形成了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功能齐全、作用发挥充分、管理规范的“国家-行业-地方”三级创新平台体系。目前,全国中医药类全国重点实验室7家、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5家、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30家、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40家以及其他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批的省级平台约200余家,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二是科研布局方面,“十三五”期间我局协调科技部启动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支持“中医理论传承与创新”“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中药资源保障”“中医药大健康产业科技示范”“中医药国际化”“民族医药传承与创新”等6个方向129个项目,国拨经费累计15.2442亿元。“十四五”以来,我局与科技部继续推动中医药现代化科技创新,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接续支持“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设置了“中医原创理论系统化诠释与创新”“中医药经典与经验传承创新研究”“中医药防治疾病临床价值提升”以及“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关键技术攻关”四大方向,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组织系列科技创新任务,着力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的科技支撑能力建设。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中医药科技平台建设,加强中医药领域的科研攻关,多措并举支持中医药科技创新发展,大力提升中医药创新发展能力。

  四、关于发挥中医药资源优势,促进中药产业发展

  202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提出中医药产业和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2023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实施中药质量提升及产业促进工程。我局联合相关部门,以中药农业为基础、中药商业为纽带、充分发挥中医药资源优势,共同推动中药产业发展。

  一是建设一批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平台,实施“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专项、“中医药现代化”重点研发计划、中药标准化等国家重大项目,持续加强中药基础研究、资源保障、新药研发等研究。全面提升中药产品技术水平,提高中成药产品的临床价值与科学价值,增强产品的科技竞争力,完善中药产业链标准体系,推动了中药产业整体提质增效。二是依托高等院校、医疗机构、企业等单位建设74家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开展特色炮制技术挖掘、中药饮片标准制定、生产工艺优化、临床推广应用等工作,促进特色中药饮片临床优势发挥,饮片临床疗效显著提高。三是推动改革完善符合中医药规律的中药审评审批制度,2023年2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全方位、系统地构建了中药注册管理体系,建立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三结合”的审评证据体系,推动中药创新研发活力不断增强,新药研发不断加速。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有关部委协作,围绕中药种植、研发、生产、使用全过程,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促进中药质量提升,加快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关于优化基层中医药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一是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印发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从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推进基层中医药人才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深化基层中医药健康宣传教育和文化建设等方面持续推进基层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二是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印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标准》《社区卫生服务站 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标准》,指导并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中医馆服务内涵建设、中医阁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三是加大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力度。2022年、2023年我局协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593家县级中医医院开展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提升培训、实训、实习能力,指导、规范、优化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培养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人才。四是拓宽基层中医药服务领域,发展基层中医治未病服务和康复服务,加强国家基层高血压、糖尿病防治管理等指南有关中医药内容的培训推广,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项目实施,持续扩大“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管理率。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持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六、关于坚持中西医并重,服务健康中国建设

  一是推进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启动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确定将50家单位纳入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储备库、12家单位纳入试点单位名单。根据《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指导方案》,各“旗舰”医院完善中西医结合相关制度,把建立中西医协同发展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医院章程,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结合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统筹优化并差别化实施中医临床科室绩效考核。二是加强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工作。2021年6月,我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创新中西医协作医疗模式、加强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建设。三是为提高重大疑难疾病临床疗效,我局组织开展了重大疑难疾病临床协作试点,通过整合中西医资源、优势互补、协同攻关,探索中西医结合防治疾病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模式。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到2022年形成并推广50个左右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的有关要求,在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项目基础上,我局组织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医学会制订发布了52个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动《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相关政策要求落实到位,实施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发展能力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工作。

  七、关于加强中医药健康科普宣传

  一是构建多部门协同推动科普工作格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不断提升中医药系统科普工作能力,丰富中医药科普产品和服务供给,发挥中医药科普在促进公民科学素质和健康素养提高中的积极作用,2023年6月,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普工作的实施方案》,初步构建起行业参与、协同联动的中医药科普工作新格局。

  二是积极组织中医药科普宣传活动。近年来,联合多部门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通过举办大型主题宣传、健康文化知识大赛、科普巡讲、进校园等活动,积极传播中医治未病理念,普及青少年预防近视、老年群体健康养生等科普知识,让群众了解常用中医养生保健方法,促成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十三五”期间,各地累计举办各类中医药文化活动2.8万余场。2022年,科普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端午艾草香 关注眼健康”校园中医药文化主题日活动,共吸引600余所中小学近20万名学生参加。2022年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大赛和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大赛共收到中医药科普作品4600余件。

  三是做好中医药防疫科普宣传。围绕广大群众面对新冠病毒感染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采取新闻发布会、专家采访、科普短视频、科普图文等多种形式,普及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知识和方法,指导群众科学合理使用中医药。在实施“乙类乙管”后,我局综合司会同有关单位组织编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中医药防治问答》,梳理总结了中医药干预、成人治疗、儿童治疗、康复等内容,并制作了系列配套新媒体产品,为群众提供居家防护指南。

  四是推进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建设。支持推动各省(区、市)按照《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建设指南》,在公立中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等,建设2万余个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把科学、实用的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五是加强新媒体运用扩大传播覆盖面。持续加强局官方微信“中国中医”的科普内容建设,工作日早间栏目固定推送科普图文。2021年以来,“千名医师讲中医”活动累计推出中医药科普微视频900余个、科普文章1600余篇,开展线上直播27期,全平台播放量超千万。联合共青团中央建设团团小课堂健康版块,推出青少年中医药健康创意漫画,篇均阅读量10万以上。与“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合作开设中医药栏目,会同中央媒体共同建设“中医”频道,指导各地中医药机构开通微信、微博账号,发挥新媒体传播便捷快速的优势,传播推广中医养生保健理念和技能。

  六是制定中医药科普规范文本。“十三五”期间,发布《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内容紧扣中医药特色,围绕情志、起居、饮食、运动中医养生四大基石,介绍了公民适宜掌握的中医药基本知识、理念、技能和方法,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中医药内容。

  七是加强中医药科普工作队伍建设。持续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遴选培训工作,现已建成2300余人的国家级、省级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队伍,在深入基层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讲授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方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八是开展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监测。2016年以来建立健全了全国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普及工作及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监测机制,每年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同组织开展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工作,持续监测发布全国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普及工作情况及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我们积极推动素养监测规范化、制度化,2022年经过国家统计局审批,正式建立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制度,成为中医药专项调查制度。2021年我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达到21.26%,实现稳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把中医药科普作为宣传文化工作的重要任务,着力推进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丰富中医药科普宣传活动。全力打造“千名医师讲中医”科普品牌项目,融合线上线下渠道和平台,组织动员中医药医疗、科研、教育等机构的专家,投身科普工作,为广大群众提供中医药科普信息服务。举办说医解药大赛,推出一批优秀中医药科普作品。在世界脊柱健康日前后面向中小学生普及中医药脊柱防护知识和方法,开展校园主题日活动。二是进一步规范中医药科普信息传播。继续推进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建设,扩大覆盖面。加强对局主管出版单位指导,支持推出一批针对不同群体的中医药科普精品。根据媒体需求,积极推荐鼓励具有专业资质的中医药专家参与中医养生类节目的录制。推动中医医疗机构通过电子屏、海报、宣传栏等经常性展示科普内容,开展健康讲座等科普活动。三是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普保障机制。持续推进中医药科普新媒体平台、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多方汇集资源和力量,构建中医药科普工作的良好格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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