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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第0868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12-13 14:40:26
国中医药建字〔2023〕10号

庞国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多途径培养基层急需中医药人才力度助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扩大中医药院校中医药人才招录计划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在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持续加强中医药各层各类人才的培养。一方面,加大中医药人才招录力度。近年来,教育部积极引导各高校全面落实国家医教协同和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等相关政策举措,深入推动“按需招生”“以用定招”工作,在年度招生计划管理工作中,明确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医学院校要充分征求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意见,及时了解相关人才需求并根据医学教育资源状况,合理确定各医学专业招生规模及结构,加大对紧缺学科专业支持力度。2022年,全国中医学类本科专业年招生3.3万余人,硕博士研究生年招生2万余人;中药学类本科专业年招生1.6万余人,硕博士研究生年招生6200余人。另一方面,加强中医药教育经费支持。2017年,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教高〔2017〕5号)明确要求,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根据中医药人才培养的特点,进一步加大中医药教育财政补助,参照教育部直属高校医学类专业生均拨款标准,提高中医学类专业生均拨款。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包括中医药教育在内的医学高等教育投入力度。在中央高校层面,通过中央高校预算拨款体系统筹予以支持,在基本支出中,赋予包括中医学在内的医学专业本科生较高的生均定额拨款系数,2021年提高包括中医学专业在内的博士生生均定额拨款标准,2022年通过设置差异化生均拨款学科系数等,提高医学门类整体生均拨款水平。同时,赋予中央高校较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高校可结合实际按规定统筹支持中医临床专业发展。在地方高校层面,通过“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转移支付,引导地方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资金使用上,赋予地方较大的使用自主权,各地可结合实际,统筹中央财政拨款和自有财力,倾斜支持中医院校中医临床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

  二、关于恢复传统师承教育作为院校教育的重要补充的建议。根据2017年颁布的《中医药法》第十五条规定及2017年原国家卫计委颁布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指导各地推进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及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考核考试工作,截至目前,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制定了实施细则,已开展并完成至少一次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累计考核合格共计11300余人。同时,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支持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师承教育的方式传承中医药经验技术,提升中医临床服务水平。

  三、关于丰富中医人才培养渠道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多措并举,持续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将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作为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岐黄工程)的重要内容,会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逐步扩大本科层次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规模,2021年至今共下达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计划5034人。开展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2021年以来已培训基层中医馆骨干人员1.6万余人,2023年将培训2万人。建设了1432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以师带徒的方式培养乡村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着力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名中医”。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试考核及执业工作。根据《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支持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通过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考核后,在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三是支持推动各地开展西医学习中医工作。依托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岐黄工程),实施了全国西医学习中医优秀人才研修项目,遴选公布了200名培养对象,示范引领各地开展西医学习中医工作。支持各地遴选建设了一批西医学习中医培训基地,组织开展不同层级的西学中培训。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共有21个省(区、市)开展了不同形式的西学中培训,培训人数约6万人,推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等机构西医医师接受中医药专业知识培训,逐步做到“能西会中”。

  四、关于探索符合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的教育新模式的建议。为加强中小学生的中医药文化教育,我局会同教育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加强高等教育阶段中医药文化知识普及。推动建设中医药文化在线课程,在国家首批一流课程建设中,支持中医药院校发挥中医药学科专业优势,建设《传统文化与中医养生》《中医药与中华传统文化》《品掌故 话中医》《中医养生与亚健康》等一批高质量中医药文化类在线课程,为中医药文化与知识普及提供优质教学资源。筑牢中医药文化知识基础,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中医药文化选修课,建设校园中医药文化角和中医药文化学生社团,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知识传授、潜能开启、性情陶冶、善德启发等方面的作用。二是普及义务教育阶段中医药文化教育。近年来,教育部修订印发了《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2011年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教基〔2017〕8号),在历史、生物学、体育与健康等学科课程标准中,明确要求融入中医药文化教育内容。指导各地“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引导中小学生传承包括中医药文化在内的中华优秀传文化,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此外,在2021年中央转移支付项目中,安排相关经费支持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出版单位编写用于国民教育的中医药文化教材和读物。指导各地各校编写出版了《中小学生中医药科普读物》《中医药与健康》《中医药文化》等一批高质量的中医药文化课程教材,为中医药文化知识传承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三是探索中医药专业招生方式改革。近年来,教育部指导有关高校和省份在中医药类专业招生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支持上海中医药大学等高校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考核中增加对考生中医素养的考察,并作为综合成绩的一部分。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将学生的中医素养和实践活动记入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高校招生录取参考。在高职分类考试中,支持中医药类高职院校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方式开展招生,对学生的中医学技能进行单独考核。

  五、关于全面加大乡村两级从业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力度的建议。我局一贯重视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培训工作,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工作,一是加强省级、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目前已建立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省级基地32个,县级基地1820多个。开展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推动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设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提升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目前已通过中央转移支付支持593家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组织开展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以中医药适宜技术为主要培训内容,已累计培养1.6万余名。二是将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纳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实施的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有效提高了基层卫生人员的中医药服务能力。截至2022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7.9亿元,共培训基层卫生人员65万人,其中乡村医生43万人,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医务人员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是推进社区医院中医科室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满足群众就近看病就医需求,自2019年起,国家卫生健康委在20个省(区、市)启动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工作,重点健全中医科等临床科室。截至2022年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基本全覆盖。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多途径培养基层急需中医药人才,助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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