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邮箱 微信
 
 
   
 
   
 
 
工作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综合司 > 工作动态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第3271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12-13 14:35:25
国中医药建字〔2023〕9号

张俊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壮大中医药领军人才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工作,一是建立了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的周期性表彰制度,已评选表彰四届120名国医大师、二届201名全国名中医,营造了名医辈出的良好氛围,有效调动了广大中医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在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岐黄工程)中设置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项目,遴选培养149名岐黄学者,支持其实行人才梯队配套、科研条件配套、管理机制配套等特殊政策,培养造就一批中医临床大家和科技领军人才。遴选组建15个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和20个传承创新团队,实行“揭榜挂帅”等立项机制,吸引汇聚行业内外相关学科优秀人才、团队,开展中医药重点领域、关键问题联合攻关,培养一批多学科交叉创新人才。建设321个中医药重点学科,推动学科领域内外的学术交流协作与资源共享,培养一批高层次学科带头人和学科梯队。三是通过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评选表彰及岐黄工程的示范引领,各地评选表彰了5625名省级名中医,推动浙江、河南、广西、重庆、四川等省实施了省级人才培养专项,培养了一批省级中医药领军人才。

  二、关于进一步引导中医药人才下沉的建议。

  为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工作,我局近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扩大基层人才供给。逐步扩大本科层次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规模,2021年至今共下达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计划5034人。开展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2021年以来已培训基层中医馆骨干人员1.6万余人,2023年将培训2万人。建设1432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通过师承教育的方式为县乡村医疗机构培养1万余名继承人,着力提升基层中医药人才服务能力。二是推动人才向基层流动。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配备,在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中积极招收中医医师,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和中医专长医师在基层执业。推广“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等人才管理模式,鼓励县域医共体、医联体内人才柔性流动,形成上级医院医师定期到医共体、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的长效机制。三是改善基层人才发展环境。支持各地完善基层中医药人才薪酬分配和待遇保障机制,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总量调整机制,保障县乡医务人员合理待遇。指导各地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各地可单独设立基层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对基层一线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对本科及以上学历、经中医全科专业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协同创新能力的培养。

  近年来,为强化经典教学和推动中医学术流派传承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在强化经典教学方面,我局会同教育部扎实推进中医药课程教材体系改革,主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提出的新要求增设中医疫病相关课程,加快构建以传统文化与经典课程为根基的课程体系,将《黄帝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等中医药经典课程列为本科及研究生中医学专业必修课。2020年12月,教育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教高〔2020〕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出要建立以中医药课程为主线、先中后西的本科中医药类专业课程体系,强化学生中医思维培养,提高中医类专业经典课程比重,指导有关高校将中医经典教育贯穿中医学人才培养全过程。据调查,目前中医学本科专业培养中,中医类必修课平均课时量为1228学时,约占必修课总学时的44%,中医经典课程平均课时量为268学时,约占总学时的10%。组织开展了5次全国中医药经典能力等级考试联考,覆盖了独立设置的全部24所中医药院校,4万余名学生参加了等级考试,引导学生“重经典、读经典、用经典”。二是在加强中医学术流派传承方面,遴选支持建设了64家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并在国家中医医学中心设置标准中专门设置了中医学术流派传承模块,推动深入挖掘中医学术流派学术思想与特色优势,培养了一批理论功底深厚、中医临床思维能力强、诊疗技艺精湛、代表流派特色的中医药人才。

  下一步,我局将周期性开展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评选表彰工作,深入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岐黄工程),持续推进岐黄学者培养、中医药创新团队和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培养一批中医药领军人才,并支持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加强本地区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7月18日

 
 
 
 
  Copyright@2006 www.natc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电话:59957777
版权所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ICP备案:京ICP备16052956号
京公网安备11931045028号  网站标识码:bm73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