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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第2065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12-13 14:31:04
国中医药建字〔2023〕8号

王银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医药事业创新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注重对民间优秀中医的鉴别评定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根据2016年颁布的《中医药法》第十五条规定,2017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通过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考核后,可以在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解决了不具备医学专业学历、没有参加学历教育,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合法行医问题。截至目前,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开展并完成至少一次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全国考核合格共计11300余人。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工作,指导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推动考核工作常态化、定期化。

  二、关于加强对基层中医人才培训提升的建议。

  我局将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作为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岐黄工程)的重要内容,持续推进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一是会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逐步扩大本科层次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规模,2021年至今共下达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计划5034人。支持0.5万名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开展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工作。二是开展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2021年以来已培训基层中医馆骨干人员1.6万余人,2023年将培训2万人。三是建设1432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通过师承教育的方式为县乡村医疗机构培养1万余名继承人,着力提升基层中医药人才服务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岐黄工程)实施,会同教育部根据中西部地区基层卫生人才的实际需求和医学院校培养能力,合理确定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地区培养免费中医学生的规模。持续开展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面向基层医疗机构医师和乡村医生开展中医药知识技能全员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人才的服务能力。

  三、关于加快推进中医文化进课堂工程的建议。

  目前,全国各地多所学校已开设中医相关课程和开展科普宣教活动,学校和课堂已经成为中医药文化和健康知识传播的主渠道。近年来我局会同宣传部门、教育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指导各地“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重要内容,教育引导中小学生传承包括中医药文化在内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二是修订印发《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2011年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教基〔2017〕8号),在历史、生物学、体育与健康等学科课程标准中,明确要求融入中医药文化教育内容,加强学生中医药文化素养。三是指导各地各校编写出版了《中小学生中医药科普读物》《中医药与健康》《中医药文化》等一批高质量的中医药文化课程教材,为中医药文化知识传承提供了良好依据。四是指导各地开展丰富多彩的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推动各地各校通过主题班队会、班团活动、板报、家长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普及中医药学知识。五是鼓励各地利用包括中医药博物馆在内的研学实践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活动,激发中小学生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兴趣。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教育部持续推进中医药人才招生培养改革,引导各地各校结合自身特色,丰富中医药文化进校园的形式内容,实现义务教育阶段与高等教育阶段中医药文化教育的有机衔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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