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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02313号(医疗卫生类201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3-12-12 14:06:02
国中医药提字〔2023〕58号

吴以环等2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速中医药现代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做好守正创新、传承发展工作,积极推进中医药科研和创新,注重用现代科学解读中医药学原理,推动传统中医药和现代科学相结合、相促进”。我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发展的重要论述,以原创理论为突破口,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

  一、关于“构建多维度中医病机和诊断理论体系”

  “十四五”以来我局和科技部持续推动中医药现代化科技创新。2021年12月我局和科技部共同印发了《推动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鼓励开展中医领域的自由探索与服务国家目标相结合的基础研究。2022年9月我局和科技部联合制定印发了《“十四五”中医药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加强中医药原创理论诠释与现代化等基础研究,用科学方法说清楚、讲明白中医药疗效及作用机制。

  我局协调科技部在“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中,立项支持了“基于系统生物学的中药复方配伍理论及应用研究”“中药配伍复方治疗理论研究”“阴虚证辨证标准的系统研究”等基础前沿类项目13项,共计国拨经费约1.5亿元。“十四五”期间,持续部署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立项支持了“心力衰竭创新病机及其临床辨治方案研究”“经脉功能的脑表征与脏腑调控:从基础到临床”“扶正类中药调控衰老功效与配伍的科学表征及机理研究”等基础类项目10项,共计国拨经费约1.46亿元。

  协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加大对中医药基础研究支持力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设有中医学(H31)、中药学(H32)、中西医结合学(H33)三个学科。资助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基础、针灸推拿、民族医学、中药药物学、中药药理学、民族药学、中西医结合基础理论、中西医结合临床基础,以及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研究新技术与新方法相关的基础研究。近十年来,共资助中医药领域研究项目14567项,资助金额超64亿。

  二、关于“规范中药材种植和供应”

  我局高度重视中药种植,加强对中药材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一是优化中药材产业布局,促进中药材向最佳生产区域集中。联合农业农村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年)》,引导各地整合资源,依托规模化中药材生产、加工企业,加快道地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提高中药材绿色生产水平,促进中药材向最佳生产区域集中。二是联合国家药监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种子种苗和种源、种植(养殖)及采收加工管理,明确农药、化肥的使用要求,禁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强化包装、仓储和运输环节管控,更好地引导和推进中药材规范化发展,促进中药高质量发展。三是针对部分贫困地区发展中药材产业缺少规划,盲目种植的问题,发布了《贫困地区生态适宜种植中药材推荐目录》,指导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合理有序种植。四是积极推进定制药园建设。鼓励企业在贫困地区通过定地点、定品种、定用户、定质量、定机制的方式,与种植户和医院形成相对稳定的关系;鼓励公立中医医院优先采购“定制药园”相关中药产品(中药饮片、中成药)。五是实施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计划,开展中药材种植培训、追溯体系建设、中药材产业基地建设等工作,规范生产管理,加强技术指导,推动脱贫攻坚、生态保护与中药种植业的有机融合。

  此外,我局通过组织中药材种植培训,助力中药材质量提升和产业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克服疫情影响,组织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通过线上方式加强技术培训,仅2022年进行技术直播培训11次,年度累计参与人次达到775.92万。后续我局将持续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中药材种植培训,鼓励校企合作,给予基层中药材种植户更多技术支持。

  2021年,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种植业“三品一标”行动,通过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等项目资金加大支持力度,指导各地聚焦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集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规范化技术模式。先后两批推介21个中药材“三品一标”基地,以点带面引导各地打造产业基础强、规模效益好、科技水平高、生产特色鲜明的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

  三、关于“发展新型中药”

  2023年1月,国家药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 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药品监管实践和具有中国特色的中药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中药审评审批机制,持续推动中药评价体系的研究和创新,推进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鼓励条件成熟地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加强中药质量安全监管,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先行先试。

  一是促进中药创新发展,优化中药审评审批体系和机制。2020年国家药监局印发《关于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运用符合产品特点的新技术、新工艺以及体现临床应用优势和特点的新剂型改进已上市的中药品种。2023年2月,发布了《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鼓励运用传统中药研究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中药,鼓励应用新兴科学和技术研究阐释中药的作用机理。

  二是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政策和技术研究。《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明确指出在横琴粤港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发展中医药产业,支持广东省药监局、国家药监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与横琴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共同开展中医药标准和国际交流策略等政策和技术研究,搭建中医药政策和技术研究、交流、传播平台。2020年,三方合作共建的“粤港澳中医药政策与技术研究中心”在横琴正式成立,开展中医药政策和技术专题研究项目,解读大湾区相关政策,有助于解决粤港澳三地中医药产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政策、技术方面的困难和瓶颈,同时有助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先行先试、创新政策落地。

  四、关于“系统挖掘民间单方验方”

  我局积极推进民间中医药的交流和传播,鼓励开展对民间中医药的规范评价。实施“中医药古籍保护与传统知识收集整理”项目,对分布在基层、民间的中医药传统知识进行抢救性调查、挖掘和整理,并在数据库进行登记,该项目实地调查活态性民间传承项目,包括中药及其炮制、方剂及其制作、诊疗技术、针灸、养生、导引、民间传统医药知识与技艺等。同时,积极鼓励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研究机构、医院等有关单位,开展民间医药学术研究,针对流传已久、确有疗效的民间疗法、方剂开展规范研究。支持民间中医药开展广泛的学术交流活动,民间中医团体可按照民政部等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成立研究学会、社团等。

  五、关于“推广普及性教育”

  教育部一直十分重视加强对学生进行中医药文化教育。考虑中小学教育的基本特点,已将中医药等传统文化内容有机融入中小学课程中。

  一是在国家课程中融入中医药文化相关内容。2021 年教育部印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要求将包括中医药文化在内的我国古代科学发展成就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教材。落实《指南》要求,2022 年3月,教育部修订印发历史、体育与健康等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科特点,将中医药等传统文化内容有机融入其中。

  二是注重加强义务教育课程与普通高中课程有机衔接,2020年,教育部修订印发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其中历史课程要求学生“知道古代历史上疫病的流行与影响,了解中医药的主要成就和西医在中国的传播、发展过程,了解李时珍等科学家的主要事迹,认识他们对社会发展所做的贡献”。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明确要求开展具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的养生方法以及防身术等传统体育项目的教学,促进学生与生活经验紧密联系,了解我国传统养生保健方法,习得影响其终身发展的体育与健康知识、技能和方法。

  三是引导中医药文化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建设。2023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功能定位、设置开发、教学实施、考核评价等方面要求,强调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课程的拓展和有效补充。鼓励各地和学校落实国家课程基础上,准确把握课程功能定位,科学规划论证、合理设置并规范实施地方课程、学校课程。

  六、关于“提高中医药国际影响力”

  中医药对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自信和文化自信,促进文明互鉴和民心相通、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方面,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我局积极推进中医药国际化进程。一是完善中医药开放发展顶层设计。2021年12月,我局会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为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擘画了蓝图,并在《“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中,强调推动中医药走出去。二是以中医药海外中心、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为抓手,支持各项目承担单位开展医疗服务、健康咨询、人才培养、学术交流、文化传播等活动,推动中医药走出去。三是向柬埔寨派出首支整建制中医抗疫医疗队,医疗队在当地创建了国家级公立医院内的中医门诊,创新了医疗模式,得到柬领导人高度重视以及柬政府与民众的充分认可。四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小而美”援外新思路,抓住“青蒿素抗疟”外交名片,加强援外品牌建设,在非洲国家进一步深化青蒿素融入当地疟疾防治,支持在非中医药中心建设。目前,中医药已传播至196个国家和地区。已开展31个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中医药)、30个高质量中医药海外中心和92个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建设工作,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民众提供优质中医药服务,并推动中医药类产品在更多国家注册。中药也逐步进入国际医药体系,世界卫生组织首次将起源于中医药的传统医学纳入《国际疾病统计分类和相关健康问题》章节,并已在俄罗斯、古巴、越南、新加坡和阿联酋等国以药品形式注册。欧美许多国家已制定、修改或出台了中医药、传统医药或者植物药法案,为中药的研发和上市开辟了新的通道。

  下一步,我局将与科技部、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药监局等相关部委协调沟通,基于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和特色优势,促进中医药现代化,切实把中医药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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