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邮箱 微信
 
 
   
 
   
 
 
工作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综合司 > 工作动态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01027号(医疗卫生类077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3-12-11 14:26:01
国中医药提字〔2023〕41号

孟丽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中医药创新传承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人才是中医药发展的第一资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一贯高度重视中医药人才工作,多措并举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中医药人才工作顶层设计,推动中医药人才纳入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聚焦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体制机制改革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实施中医药人才岐黄工程,加强各级各类中医药人才培养。在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方面,累计遴选培养149名岐黄学者、200名青年岐黄学者、2137名全国中医(临床、基础、西学中、少数民族医药)优秀人才,以及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等14000余名骨干人才,打造了一支中医药领军人才、中青年拔尖人才、骨干人才梯次衔接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在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方面,逐步扩大本科层次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规模,加强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及助理全科培训力度,2021年至今共下达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计划5034人,中医助理全科招收计划4275人,中医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7943人。支持地方开展高职层次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截至目前共9个省份开展该项目,共培养4468人。开展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2021年以来已培训基层中医馆骨干人员1.6万余人,2023年2万人正在培训中。持续推进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着力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名中医”。三是用好用足政策,加强人才引进、培训等工作。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在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等方面用好用足国家人才政策,加大高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用人自主权。积极推进公立中医医院职称评审改革,稳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建立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特殊支持政策,探索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绿色通道和职称直聘办法。深化公立中医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体现中医药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方式,支持各地完善中医药人才薪酬分配和待遇保障机制。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基层中医药人员创造更多培训学习机会。四是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试考核及执业工作。根据《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支持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通过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考核后,在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同时,为解决尚未纳入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少数民族医人员合法行医资格问题,在贵州、广西等省份开展探索,通过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解决部分少数民族医人员行医资格。截止2022 年底,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开展并完成至少一次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全国考核合格共计万余人。

  二、关于加大领导和扶持力度的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支持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一是中医药工作顶层设计不断加强。2019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召开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全国中医药大会,标志着新时代中医药振兴发展开启新篇章。2021年1月,国办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22年3月,国办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中医药发展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2023年2月,国办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这些重要政策构成了中医药“四梁八柱”的顶层设计。各地、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中医药发展,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制定了落实《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的配套文件,形成了共同推进中医药发展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快推进中医医院建设。14家中医医院纳入国家医学中心创建范围,20家中医医院成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医院,27个中医项目被确定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138家中医医院获批中医特色重点医院,以名医、名科、名药带动特色发展。以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为龙头,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三、关于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和研发能力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加强中药产业的传承发展与科研工作。一是加强中药资源保护与利用,促进中药质量提升。依托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情况,建设中药资源保存体系,支持开展优质中药材种子种苗、珍稀濒危野生药材人工繁育等项目研究,加快推进资源普查成果转化应用。会同农业农村部编制并发布《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年)》,积极推进道地药材目录制定工作,因地制宜建设一批设施标准、管理规范、特色鲜明的道地药材生产基地。二是加强中药标准体系建设,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实施“中药标准化”专项,支持全国105家中药企业59个中成药大品种和101种常用中药饮片开展种子种苗、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全链条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提高中药全过程质量控制水平,促进中药产业发展。鼓励医药企业到脱贫地区设立不同形式的“定制药园”作为高品质原料药材供应基地,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以“定制药园”中药材为主要原料的中药饮片。三是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依托企业设立国家中医药管理重点研究室,针对中药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中药饮片标准、中药创新研发等方向,鼓励企业充分发挥技术人才、试验设施作用,助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四是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鼓励开发与中药临床定位相适应、体现其作用特点和优势的中药新药,重点提升中药全过程质量控制技术,发挥中药标准全球引领作用。通过相关产业化专项资金,支持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和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中药材供应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领域多个项目,组织重点企业攻关先进生产工艺和创新技术。做好抗新冠病毒中药的供应链产业链供应保障工作,持续开展“三药三方”等重点中药品种生产监测,协调做好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切实满足国内外需求。

  四、关于深化宣传和建设中医药文化的建议

  我局以实施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为抓手,不断推动中医药文化建设。一是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活动。近年来,联合多部门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积极传播中医药文化理念。2022年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大赛和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大赛共收到中医药科普作品4600余件。策划开展多场校园中医药文化主题活动,累计吸引近60万中小学生参加。二是持续推动中医药健康知识普及。支持各地按照《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建设指南》,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中医馆等建设2万余个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持续加强局官方微信“中国中医”的科普内容建设,工作日早间栏目固定推送科普图文。2021年以来,“千名医师讲中医”活动累计推出中医药科普微视频900余个、科普文章1600余篇,开展线上直播27期,全平台播放量超千万。联合共青团中央建设团团小课堂健康版块,推出青少年中医药健康创意漫画,篇均阅读量10W+。与“学习强国”平台合作开设中医药栏目,会同中央媒体共同建设中医频道,指导各地中医药机构开通微信、微博账号,发挥新媒体传播便捷快速的优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理念和技能。三是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队伍建设,开展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监测。已建成2300余人的国家级、省级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队伍,在深入基层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讲授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方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6年以来,每年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同开展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调查工作。2022年我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达到 22.56%,实现稳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和研发能力,加大中医药文化宣传力度,切实把中医药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10月20日

 
 
 
 
  Copyright@2006 www.natc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电话:59957777
版权所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ICP备案:京ICP备16052956号
京公网安备11931045028号  网站标识码:bm73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