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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01836号(医疗卫生类152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3-12-11 14:08:46
国中医药提字〔2023〕32号

王遵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脊柱健康中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设脊柱健康中心”的建议

  我局一直重视发挥中医药优势提高脊柱相关疾病诊疗和康复水平,维护患者健康权益。一是梳理总结中医治疗脊柱侧弯等疾病相关特色疗法和技术,制定青少年特发性脊柱侧弯等脊柱相关疾病中医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指导在中医医疗机构推广实施。组织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医学会制订并发布了52个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其中包括脊髓型颈椎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指南、腰椎管狭窄症中西医结合诊疗指南、脊髓占位病变(腰骶部)术后尿潴留中西医结合诊疗指南等涉及脊柱疾病的诊疗方案。二是持续推进中医医疗机构骨伤科、推拿科等科室建设,增加中医脊柱相关疾病诊疗服务资源,提升脊柱相关疾病的中医临床诊疗能力。三是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国家医保局、中国残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五部门印发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充分发挥中医药在脊柱相关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2023年,我局印发《中医康复中心建设管理办法》《中医康复中心建设指南》,指导各地规范化开展中医康复中心建设,其中包括涉及脊柱健康的脑病康复、骨伤康复、儿童康复、老年病康复、疼痛康复等中医康复单元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在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国家中医优势专科、中医康复中心建设等方面,继续发挥中医药在脊柱相关病种预防、治疗和康复中的优势,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相关专科建设,梳理总结临床经验,优化中医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提高中医临床疗效,巩固扩大优势,带动医院特色发展。

  二、关于“将脊柱健康管理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建议

  国家医保局始终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2021年,国家医保局联合我局印发《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措施。目前,脊柱疾病相关的治疗性医疗服务项目多数已被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向居民提供预防作用的脊柱健康筛查等干预措施,属于公共卫生服务范畴。同时,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还不高,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均筹资水平仅960元,保障能力十分有限,将健康筛查纳入医保的条件尚不成熟。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国家医保局认真研究,持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的决策部署,促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与医疗保障体系有效衔接,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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