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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4290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01-19 11:16:48
国中医药建字〔2022〕135号

刑界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民族药大品种培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族药具有独特的疗效,是少数民族智慧的结晶。当前民族药大品种二次开发、民族药质量标准提升成为非常现实、亟待解决的问题。您的建议对于利用民族医药优势,推进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做大做强民族医药产业,提升民族医药供给水平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关于“民族药科技研发和大品种培育”的建议

  《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中提出以少数民族医经典名方、医疗机构制剂为重点,开展新药研发,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安全有效、临床价值高的创新少数民族药产品。选择具有临床价值及市场潜力、市场占有率高的少数民族药成药大品种,开展制药工艺技术改进研究、制药装备研发与产业化转化,促进少数民族药制药技术水平、少数民族药制药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十三五”期间,我局推动科技部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中设立民族医药项目,支持从“少数民族医药传承与创新”“少数民族药用资源综合利用与开发”等方向开展民族药科技研发和大品种培育项目。2020年11月,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大品种培育分会成立。为促进民族医药的传承、创新和振兴发展,培育若干民族医药大品种、建立一系列技术标准规范已经成为民族医药界的共识。

  下一步我局将协同科技部、国家药监局等部门,加大民族药科技研发,提高科学内涵和产品技术水平,做大做强民族药产业,促进民族药更好的为人类健康服务。

  二、关于“民族药质量标准提升收入国家标准”的建议

  我国民族药主要执行三类质量标准,即中国药典标准、部颁标准和地方标准。《中医药法》也提出推动更多符合要求的民族药收入《中国药典》。目前民族药的国家标准共计1323个,其中药材340种,制剂983种。《中国药典》收载14种民族药材,其中藏药材7种,蒙药材3种,维药材3种,苗、傣药材各1种;共收载36种民族成药,其中藏药18种,蒙药11种,藏蒙药2种,苗药2种,彝药1种,傣药1种。十三五期间,我局推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藏、蒙、维等民族药资源信息化共享平台构建、品种整理及繁育保护技术研究”立项,支持以100种藏、蒙、维、彝、傣、壮、瑶、苗民族医临床常用、成方制剂生产大宗原料药材中基原和药用部位复杂品种为对象,通过品种考证、基原物种资源与使用现状调查、药效物质、生物活性及其作用机理等的比较研究,形成“品种-名称-基原-药用部位-功能主治”的品种整理方案,并制定其质量标准,建立符合民族医药理论、临床应用历史与现状特点的品种整理及质量评价技术体系,总结形成《民族药材品种整理与质量标准制定技术规范》。对于整理成熟的民族药品种,将推动其质量标准收入正在编纂的2025版《中国药典》。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国家药监局、各少数民族地区加大对民族药的质量标准研究,推动更多民族药质量标准收入国家标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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