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邮箱 微信
 
 
   
 
   
 
 
工作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综合司 > 工作动态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3155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01-03 15:35:49
国中医药建字〔2022〕108号

刘庆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药材基地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药材是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的重要物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资源。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中药材的保护和发展,《中医药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等一系列法规文件均要求加强对中药材的保护和发展水平。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药材基地建设,对于促进中药质量的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我局高度重视中药材产业发展,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药监局等有关部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规划,加强指导,促进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规划引导,推动中药材在适宜区域种植

  我局会同农业农村部编制并发布《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年)》,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生态条件和产业基础等因素,并根据第三次、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结果,将全国道地药材基地划分为7大区域,引导各地中药材生产布局向道地产区集中,因地制宜建设一批设施标准、管理规范、特色鲜明的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农业农村部印发《“十四五”全国种植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指导各地优化道地药材生产布局,深入推进中药材基地标准化生产。

  二、坚持分类实施,推广生态种植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明确指出“积极推广林下中药材产业,建设一批林下中药材试点示范基地,推进林下中药材产业绿色发展”;印发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3个通则,重点根据中药材生长发育习性及其对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循自然法则和规律,模仿中药材野生环境和自然生长状态,再现植物与外界环境良好生态关系的中药材生态培育模式,推进林草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印制《林草中药材发展指南》,指导各地科学合理利用林草资源,充分发挥其生境优势,以中药材生态培育为核心,建设林草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良种繁育和种植基地,推动药材生产加工及储藏物流等配套服务体系建设,打造独具特色的林草中药材产业体系。

  三、加大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入

  我局积极推进中药材生态种植(养殖),同时加强相关技术攻关研究。一是鼓励和支持各地充分利用资源禀赋,开展中药材林下种植(养殖)、仿野生种植(养殖)等工作。2021年我局专门设立“林下中药材绿色发展重点研究室”,针对林下中药材资源保护与发掘、林下中药材生产技术构建、林药互作及品质形成机制、林药复合系统生态评估与风险管控等方向深入开展基础及应用研究。二是大力指导和推广中药材规范化生态种植,2019-2022年,我局通过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1.68亿,支持各地实施“中药材质量提升”“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及质量保障”“中药质量保障”项目,开展道地药材良种繁育、规范化种植以及田间管理、产地加工技术等技术培训,发布《贫困地区生态适宜种植中药材推荐目录》,引导各地整合资源,促进中药材向最佳生产区域集中,提高中药材种植规范化水平,促进中药材质量提升。

  农业农村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2020-2022年,农业农村部先后启动建设吉林长白山、广西罗汉果、河北燕山太行山道地中药材、浙江浙八味道地药材、河南怀药、湖南湘九味、山西道地中药材、安徽亳州、甘肃道地中药材等9个中药材产业集群,支持建设近90个以中药材为主导产业的农业产业强镇,支持中药材产业基地完善基础设施,推进全产业链开发,提升产业竞争力;组织种植业“三品一标”行动,认定推介全国种植业“三品一标”基地,其中中药材基地8个。同时,通过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支持各地集成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建设中药材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提升优质中药材生产供应能力。

  2022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积极协调财政部安排林木良种培育补助、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等,地方可根据自身发展实际用于安排林业技术推广示范补助,进一步统筹用于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

  四、加强中药质量控制,推进规范化生产

  2022年3月,国家药监局联合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局四部委联合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生产,该规范从中药材质量管理、基地选址、种植与养殖、采收与产地加工、包装、放行与储运、质量检验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一是强调对中药材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管理,同时重视全过程细化管理,树立风险管控理念;二是以高标准、严要求为出发点,兼顾中药材现实生产和技术水平,促进中药材质量提升;三是将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进行前置,作为实施基地建设和管理的前提和依据。四是立足中医药特色和传承,鼓励采用适用的新技术;五是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和动物保护,明确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属于规范化种植的范畴。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药监局等部委的沟通协作,指导各地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坚持市场导向,实施创新驱动,加快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提升中药材产业质量。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10月26日

 
 
 
 
  Copyright@2006 www.natc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电话:59957777
版权所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ICP备案:京ICP备16052956号
京公网安备11931045028号  网站标识码:bm73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