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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3738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12-29 14:26:28
国中医药建字〔2022〕56号

王银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医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传统医学师承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和执业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规定对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无需通过国家统一考试,通过考核的方式即可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初衷就是解决此类人员合法行医资格问题,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中医药服务。

  我局积极推进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和执业工作。一是通过督导和培训,督促各省(区、市)开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截至目前,累计考核合格6381人。二是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做好中医(专长)医师电子化注册等工作,联通中医(专长)医师执业管理信息系统与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和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系统,即将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医(专长)医师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三是指导安徽、江西、河南、广西、四川、贵州等6个省份探索开展中医医院设置中医(专长)医师岗位试点工作。2021年4月,贵州省在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开设中医(专长)医师民医馆。截至目前,共有8名中医(专长)医师进驻民医馆长期提供诊疗服务,共开展21种治疗项目。江西省规划在全省各地建立中医特色治疗平台,择优遴选民间中医专长医师到平台执业,将平台打造成专长医师的服务点、集中地、展示区。四是为解决尚未纳入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少数民族医人员的合法行医资格问题,在贵州、广西等省份开展探索,通过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解决部分少数民族医人员行医资格。

  下一步,我局将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做好《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工作。指导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做好定期开展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推动考核工作常态化、定期化。总结安徽、贵州等省份在中医医院设置中医(专长)医师岗位的经验做法,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推动更多省份和中医医院开展试点。

  二、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方面,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切实完善中医药文化建设的顶层设计。在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2021年4月,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列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十四五”重点项目,6月,我局联合中宣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广电总局印发《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拓宽了中医药文化工作格局,明确了“十四五”时期中医药文化建设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活动。近年来,支持各地通过展览展示、互动体验、巡讲直播、文化作品征集、知识大赛等多种形式,传播中医药文化理念,打造了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大赛、文创大赛、悦读中医、科普巡讲、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千名医师讲中医等一批品牌项目。三是融合线上线下强化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建设。指导建设遴选81家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年接待人次数百万。2022年1月基地网上展馆上线试运行,截至目前浏览量超过20万次。加强与央视、人民网、学习强国、科普中国、抖音等平台合作,有效拓宽中医药文化传播渠道。四是加强中医药文化内涵挖掘和优质产品供给。2021年启动中医药文化精神标识研究工作,指导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梳理地方中医药文化资源并开展内涵挖掘研究。遴选推出中医药动漫形象“灸童”,开发“灸童说”系列短视频和文创产品,在北京冬奥会期间推出“中医药+冬季运动”动漫片《手指的魔法》,策划推出“团团健康小课堂”微信动漫图文。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实施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推动中医药文化深度融入群众生产生活,让中医药成为群众促进健康的文化自觉。一是着力加强中医药文化精髓挖掘阐释。继续推进中医药文化精神标识研究工作,梳理中医药文化内涵精髓。按照时代特点和要求,赋予中医药文化新的时代内涵及现代化的诠释表达,引导群众增进对中医药的了解和认可。二是着力构建中医药文化传播体系。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主题活动,举办第三届全国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大赛和全国中小学生校园主题日活动等,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参与度。指导各地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体验场馆建设,增强文化服务能力。丰富中医药文化传播渠道,拓展新媒体平台的活动和产品供给。三是着力开发推动优质中医药文化产品。扶持创作一批体现中医药核心价值、反映中医药文化发展变迁轨迹、阐述中医药突出贡献的中医药题材纪录片等文艺作品。打造中医药动漫文化产品,推出一批中医药文化读物。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2020年,我局会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14条具体改革措施,推动构建符合自身特点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一是推进中医药课程教材体系改革,整合中医药课程内容,优化中医药类专业培养方案,用5年左右时间探索建立以中医药课程为主线、先中后西的本科中医药类专业课程体系,强化中医思维培养。建设一批中医药类精品课程,编写推广一批符合中医药教育规律的核心课程教材。二是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推进早跟师、早临床教学模式和方法改革,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明确师承指导教师,增加跟师学习时间。加强门诊跟师带教。充分发挥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传承工作室、流派工作室作用,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参与在校生、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带教、授课,并将其纳入工作室建设成效考核和个人绩效考评。三是2021年,我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对中医药人员重点考察其掌握运用中医经典理论、运用中医诊疗手段诊疗的能力,中药处方运用以及师带徒等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面向中医学类专业全面推行院校-师承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模式,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制定中医师承教育管理办法,强化师承教育激励约束机制,实施多层次的师承教育项目,不断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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