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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1147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12-29 11:07:17
国中医药建字〔2022〕51号

龚立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传统中医进社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我局历来注重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医结合,采取一系列措施提升基层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

  一、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期间,我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了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建设项目,极大改善了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截至2020年底,全国76.74%的县级区域设置了公立县级中医类医院;近80%的县级中医类医院进行了新建或改扩建;87.43%的县级综合医院和63.97%的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设有中医科,82.53%的县级综合医院和52.82%的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设有中药房;85.3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14%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综合服务区,84.72%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8.40%的村卫生室配备了中医诊疗设备;县级非公立中医类医院5473个、门诊部3544个、诊所达6.3万个,备案中医诊所共计21382个。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主体,县级中医类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下同)为龙头,县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为骨干,社会办中医医院、中医门诊部、诊所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逐步完善。

  二、推广基层中医适宜技术。目前已建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适宜技术推广省级基地32个,县级基地1820多个,并依托基地加强对基层卫生技术人员适宜技术推广培训。截至2020年,能够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占同类机构总数的比例分别为86.04%、81.03%;能够提供4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占同类机构总数的比例分别为70.94%、46.22%。

  三、开展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与财政部联合开展支持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项目,每家医院建设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专病),建成1个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开始,第一批已投入3亿元支持全国150家县级中医医院开展“两专科一中心”建设。

  四、拓宽中医药服务领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注重疾病治疗转向同时注重维护健康、发展治未病和康复等多元化服务。指导各地按要求为老年人和儿童规范化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截至2020年底,全国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人群覆盖率分别为68.42%、73.57%。开展高血压、糖尿病中医药防治工作,在《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2020版》和《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2021版)》中增加了中医药防治章节。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中医药服务,截至2020年底,85.81%家庭医生团队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五、推进基层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截至2020年底,依托现有机构建设31个省级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并联通基层中医馆,为中医馆提供中医电子病历、辨证论治、中医药知识库、远程教育等信息化服务。目前平台共接入中医馆1.4万余家,注册医生3.7万余人,累计接诊病人1283万人次,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的乡镇卫生院达到13066家。

  六、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2021年12月,我局会同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医保函〔2021〕229号),要求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制度优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强中医药服务价格管理,将适宜的中药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适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政策,强化医保基金监管。

  七、加强社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各地通过规范化培训和转岗(岗位)培训、特设岗位计划、订单培养、定向招录、返聘、中医药人员引进“绿色通道”、在职人员学历教育、师带徒、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等措施,大力培养引进中医药人才,充实基层中医药队伍,提升现有人员能力。截至2020年底,共累计培养培训合格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师4.2万人,城乡每万居民有0.66名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中医类别医师总数为18.39万人,比2015年增加2.75万人,分别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的20.65%、29.23%、17.05%、14.57%。

  八、加强中医药科普宣传活动。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积极传播中医药治未病理念,普及青少年预防近视,老年群体健康养生等科普知识。截至2020年底,指导建设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81家,中医药文化知识角2万余个。组织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大赛、文创大赛、悦读中医进校园、千名医师讲中医等活动,积极传播中医药文化,加强中医药科普。持续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遴选培训工作,建成2300余人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队伍,深入基层开展科普巡讲及健康教育。建立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制度,截至2020年,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达20.69%,较“十三五”初期提升7.84%。

  九、挖掘和传承中医药宝库中的精华精髓。2019年10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收集筛选民间中医药验方、秘方和技法,建立合作开发和利益分享机制。202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提出支持中医学术流派发展。推动出台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保护名录和保护制度。在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中加大对中医药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下一步,我局将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精神,加大基层中医药投入力度,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一是继续推动基层中医馆建设。力争到2022年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实现全覆盖。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置符合标准中医馆的基础上,对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开展服务内涵建设,重点加强中医药人员配备、中医药技术服务提供和中医设备配备。二是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改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条件,在全部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的村卫生室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条件的基础上,探索在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打造区域相对独立、中医服务更加丰富的中医药服务场所。三是持续加大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力度。到2025年,每个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8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熟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四是升级改造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扩大中医馆联通范围,促进中医药业务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不断提升信息化支撑和保障中医药发展能力。五是鼓励社会力量在县域举办中医类别医疗机构,发展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站),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以中医特色为主的医养结合机构,鼓励中医医院举办互联网医院,支持名老中医举办诊所,支持企业举办连锁中医医疗机构。六是完善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探索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的试点工作,深入推进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七是推动社区中医药人才建设,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0.6-0.8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超过25%,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八是广泛推动中医药健康知识普及。充分利用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等方式,扩大中医药优质科普内容的覆盖面。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居委会、乡村群众活动场所等,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加强中医药科普专家队伍建设,鼓励中医药医务人员、科研人员面向社会开展科普服务。九是加强中医药传承保护,收集整理民间中医药验方、秘方和技法,促进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推动优化基于古代经典名方、名老中医方、医疗机构制剂等具有人用经验的中药新药审评技术要求,加快中药新药审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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