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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2881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12-29 09:40:02
国中医药建字〔2022〕47号

沈昌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传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三五”以来,中医药发展顶层设计加快完善,政策环境持续优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中医药价格机制进一步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持续健全,中医药文化宣传力度稳步增强,中医药知识保护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2021年6月,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重点支持中医特色重点医院等项目,2022年,会同财政部下达了2022年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35.63亿元,比上年增长73%,重点支持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等重大工程项目,加快中医药振兴发展。

  二、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一是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聚焦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体制机制改革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实施中医药人才岐黄工程。截至目前,已遴选培养149名岐黄学者、100名青年岐黄学者、1000名中医临床优秀人才、近4000名中医药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和4500余名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支持建设15个国家中医药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20个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团队,2000余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和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及一批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培养了一批中医药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构建起有序衔接、梯次合理的高层次中医药人才队伍。在岐黄工程引领带动下,各省(区、市)组织实施了省级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形成了国家引领、地方主体的中医药人才培养良好态势,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支撑和有力保障。

  三、加强中医秘方开发应用与知识产权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专利法》、商标制度和地理标志保护等多种途径为中医药“秘方”提供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为中医药传承创新保驾护航。一是对专利法做了修改,通过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将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适用于中药,修改新颖性宽限期的规定等举措,加大中医药创新成果专利保护力度。二是在《专利审查指南》中增加“关于中药领域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若干规定”,就中药发明专利的可授权客体,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审查等方面,对中药技术领域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标准作出细化、明确的规定,并向于2020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三是落实《中医药法》中传统知识相关条款,编制《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

  四、加强中医药宣传和文化工作。一是以举办新闻发布会、开展新闻调研等多种形式,运用全媒体手段,积极宣传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举措、工作进展和成效。二是推动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列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十四五”重点项目规划,印发《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强统筹布局。三是打造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大赛、悦读中医、校园中医药文化主题日、千名医师讲中医等中医药文化传播品牌项目,推动中医药文化融入群众生产生活。四是指导建设81家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及其网上展馆,遴选推出中医药动漫形象“灸童”和“中医药+冬季运动”动漫片《手指的魔法》以及一批中医药新媒体产品。截至2020年,我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达到20.69%,中医药文化宣传工作成效明显。

  五、加快完善中医药医保政策。针对反映比较突出的中医药服务项目报销存在不合理限制、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不完善等问题,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基础上,我局联合国家医保局于2021年12月共同发布《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细化了各项医保政策举措,提出各地应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和临床需要,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民族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和中药饮片纳入本地医保支付范围,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国家医学中心(中医类)、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名医堂示范工程等项目前期遴选储备工作,推动各相关重大项目落地实施。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持续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岐黄工程),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深化中医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培养造就一支能够满足中医药发展需求的人才队伍。指导各地落实用人自主权,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在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等方面用好用足国家人才政策。三是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积极推动《专利审查指南》相关修改内容后续的审议发布实施等工作,做好《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的制定,完善相关知识产权制度,惠及中医药创新成果和传统知识保护。四是推进实施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加强中医药文化精髓挖掘阐释,构建中医药文化传播体系,开发推出优质中医药文化产品,推动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五是积极会同国家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制定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更多的中成药、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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