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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6146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12-28 12:51:10
国中医药建字〔2022〕37号

兰臻等8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全科医学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全科医学科的具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加强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我局会同原卫生部、教育部组织制定了《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提出,认定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综合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要加强全科专业基地建设,增加全科医疗诊疗科目,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以人才培养为目的,开展全科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合培养全科医生。随后,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设置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对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和标准。我局根据文件要求,研究制定了《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科医学科设置指导标准(试行)》(稿),广泛征求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及规培基地单位意见,组织遴选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全科重点专业基地44个,不断提高中医规培基地全科医学科人才培养水平。截至目前,累计培养中医类别全科医生15381人,中医助理全科医生5752人,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一大批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

  目前,我局正组织修订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及培训标准内容,并结合中医规培基地全科医学科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研究完善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全科医学科的具体要求,待审核通过后,将以正式文件印发实施,切实提高中医医师、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质量。

  二、关于希望能在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系统中增加中医类别的全科医学科诊疗科目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是根据临床一、二级学科及专业名称编制,是卫生健康部门核定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的标准。目前“中医全科医学科”尚未列入《名录》。我局将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对设立“中医全科医学科”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研究,更好地推动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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