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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2553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12-27 16:12:33
国中医药建字〔2022〕23号

刘启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神农架建设林下中药材生态培育试点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药材是中医药事业传承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资源。党和国家一贯重视中药材的保护和发展,《中医药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等一系列法规文件均要求加强对中药材的保护和发展水平。

  我局高度重视林下中药材生态种植和培育工作,积极推进中药材生态种植(养殖),同时加强相关技术攻关研究。鼓励和支持各地充分利用资源禀赋,开展中药材林下种植(养殖)、仿野生种植(养殖)等工作。一是通过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安排专项资金500万支持湖北神农架等地区开展“中药材质量保障”“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及质量保障”等项目,推进中药材生态化种植,开展生态种植技术示范推广,其中在神农架林区重点推广天麻生态种植和淫羊藿生态种植,提高中药材种植规范化水平,促进中药材质量提升。二是2021年我局专门设立“林下中药材绿色发展重点研究室”,针对林下中药材资源保护与发掘、林下中药材生产技术构建、林药互作及品质形成机制、林药复合系统生态评估与风险管控等方向深入开展基础及应用研究。三是在2022年“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中布局“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关键技术攻关”技术方向,开展“中药材生态种植单元技术优化集成及病虫害综合防控研究”项目,研究内容为研发各类中药材绿色生态种植模式,包括整理优化各类中药材的间作、套作、轮作、立体栽培等耕作模式,形成重要中药材生态种植单元技术及优化集成的技术体系。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明确指出“积极推广林下中药材产业,建设一批林下中药材试点示范基地,推进林下中药材产业绿色发展”;印发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3个通则,重点根据中药材生长发育习性及其对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循自然法则和规律,模仿中药材野生环境和自然生长状态,再现植物与外界环境良好生态关系的中药材生态培育模式,推进林草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印制《林草中药材发展指南》,指导各地科学合理利用林草资源,充分发挥其生境优势,以中药材生态培育为核心,建设林草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良种繁育和种植基地,推动药材生产加工及储藏物流等配套服务体系建设,打造独具特色的林草中药材产业体系。2022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积极协调财政部安排林木良种培育补助、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等,地方可根据自身发展实际用于湖北安排林业技术推广示范补助,各地区进一步统筹用于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与国家林草局等有关部委协作,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因地制宜、特色发展”等原则的基础上,推进神农架林下中药材生态种植和培育工作,开展优势林下中药材生态培育与开发,进一步推动林下中药材种植高质量发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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