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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02329号(医疗卫生类213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2-12-27 09:17:46
国中医药提字〔2022〕44号

刘以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我国中医药产业国际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

  (一)推进中医药国际贸易发展

  一是会同商务部支持建设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中医药),目前已认定两批共31家基地,印发了《关于支持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在2021年服贸会期间举办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高质量发展论坛。二是为中医药“走出去”营造良好环境,深入参与多双边贸易谈判,在与多国的自贸协定中纳入推广传统中医药服务相关内容,同时强化对外投资合作服务保障,发布“对外投资目的地政策法规提示目录”,更新发布2021版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发展报告等公共服务产品,为中医药企业提供信息支撑和技术保障,引导中医药企业适应和运用国际贸易投资规则,增强国际化经营水平。三是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统计试点工作,2019年,我局会同商务部发布《关于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统计试点工作的通知》,目前有300余家具有中医药服务贸易基础的企事业单位参与报送数据。

  (二)推动中药产业国际化发展

  一是会同发改委、科技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鼓励开发与中药临床定位相适应、体现其作用特点和优势的新药中药,提升中药全过程质量控制技术,发挥中药标准全球引领作用。二是通过相关专项资金,支持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和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中药材供应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领域多个项目。三是做好抗新冠病毒中药的供应链产业链供应保障工作,持续开展“三药三方”重点中药品种生产检测,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切实满足国内外需求。四是会同药监局借助WHO的IRCH、FHH等交流平台,积极宣传中药在中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中的作用,提升中药国际化程度,解决中药成果转化瓶颈问题。五是会同药监局,主动与IRCH、FHH 各成员开展交流合作,进一步发挥我国在中药标准体系建设的优势,引领中医药国际标准的制定。

  (三)推动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

  “十三五”期间,建设30个高质量的中医药海外中心和56个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民众提供优质中药服务,同时,在当地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科普活动,不断提升境外民众对中医药的了解与认同;会同商务部支持建设31家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大力发展“互联网+中医药”,促进中医药与健康旅游、森林康养产业深度融合;支持开展“一带一路”中医针灸风采行、中医药海外惠侨行动等高水平海外文化传播项目,通过中医药文化展览、义诊、健康讲座等活动加强中医药普及与知识宣传,支持拍摄《中医》《本草纲目》《百年巨匠中医篇》等多语种宣传片,建设中医药养生知识国际传播平台,以海外受众容易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展现中医药文化和价值观。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进一步落实《“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21-2025年)》,会同相关部委,进一步提升中药质量控制水平,推动中医药服务业开放发展,推进传统药、草药标准体系构建,推进产学研一体化,推进中医药产业化、现代化,推进中医药走向世界。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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