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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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01613号(医疗卫生类143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2-12-26 17:05:41
国中医药提字〔2022〕39号

张顺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国中医药事业更好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升格为总局”的建议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不断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部级),为原卫生部管理的国家局,明确加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师承教育、提高农村和城市社会中医药人员职业素质和技术水平等方面职责。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继续设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管理。2016年,成立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的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中医药工作,由36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保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管理。

  根据中央编办有关意见,“调整国家中医和中医药管理机构,成立相对独立的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理顺中医药管理体制”属于重大体制机制调整。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规定,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由党中央启动,应当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组织研究论证。

  下一步,我局进一步发挥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同时协调中央编办等相关部门,进一步推动强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构建设,推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关于保护和发展中药资源相关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中药资源保护和发展。自2021年以来,组织开展了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对全国31个省(区、市)2702个县开展中药资源调查,汇总了1.3万多种中药资源的种类和分布等信息,建成28个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对大宗、道地及珍稀濒危等120种中药材种子种苗进行扩繁生产,建立了2个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形成了我国中药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长效发展机制。通过开展“中药材质量保障”“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及质量保障”等项目,支持各省(区、市)建设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加强生态种植技术推广,提高中药材种植规范化水平,促进中药材质量提升。

  感谢您对中医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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