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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02485号(医疗卫生类226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2-12-26 14:18:38
国中医药提字〔2022〕35号

唐旭东等9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乡村中医人才培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引导与监管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2019年10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要筑牢中医药基层服务体系阵地,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中医专业医学生规模,在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中积极招收中医医师,鼓励实行中医药人员“县管乡用”,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到基层提供服务,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各种表彰奖励评选向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倾斜。2021年6月,我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明确提出对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论文、科研和职称外语不作要求,重点评价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对长期在基层服务、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2022年3月,我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制定《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推进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扩大基层中医药人才有效供给,畅通基层中医药人才使用途径,改善基层中医药人员发展环境。另外,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医药法执法检查,将中医药人才教育培养和队伍建设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之一,其中特别关注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对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并指导各地深入贯彻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推动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二、关于中医药人才专项投入

  中央财政历来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促进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地方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86.06亿元,年均增长17.32%;安排我局部门预算78.21亿元,年均增长6%。2022年中央财政部聚焦中医药振兴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关节,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中央部门支出安排继续负增长、下降2.1%的情况下,通过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安排我局部门预算18.61亿元,较上年增长19.43%;下达各地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补助资金35.63亿元,较上年增长72.72%。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一是强化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岐黄工程),建设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推进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二是完善中医药诊疗服务体系。支持开展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建立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推进基层中医馆基本实现全覆盖。三是推动提升中药质量。支持加强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建设,深化中药饮片质量与疗效评价研究,促进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创新。四是促进中医药古籍文献传承保护。支持系统整理重点中医药古籍,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应用与发展。

  中央财政高度重视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近年来不断加大支持力度。支持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2016—2021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补助资金14.07亿元,支持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累计招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3.7万余人,其中每年招收的中医专业人数从1178人增加到1684人。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2.55亿元,计划招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5918人,其中中医专业1654人。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完善投入政策,支持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中医药工作。同时,督促地方落实投入政策,支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不断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三、关于动态调整机构编制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不断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部级),为原卫生部管理的国家局,明确加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师承教育、提高农村和城市社会中医药人员职业素质和技术水平等方面职责。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继续设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管理。2016年,成立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的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中医药工作,由36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保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管理。中央编办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2022年3月,中央编办批复同意设立中西医结合与少数民族医药司,在科技司加挂中药创新与发展司牌子,进一步加强了中西医结合推进力量,推动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

  下一步,中央编办将积极关注中医药工作领域改革发展情况,为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同时,我局将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与各成员单位一起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中医药管理各项工作。

  四、关于基层中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卫生事业单位薪酬问题。按照有关工作部署,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基层医疗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0月1日起先行一步实施了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水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照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核定。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本级政府有关部门所属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单位主管部门核定所属基层医疗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基层医疗事业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2018年3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7号),在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扩大内部分配自主权、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保障经费来源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对于公立医院,2021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2号),在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落实内部分配自主权、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经费来源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

  五、关于建立分层培养中医药人才模式

  自2010年6月正式启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工作以来,教育部持续深入推进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不断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中医学(民族医学)专业医学生规模,近五年招生8000余人,培养了大批能够满足基层卫生服务需求的实用型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此外,在中医学类高职国控专业审批中,将“有利于满足农村、基层的需要”作为评议要点,推进高职层次中医学类专业面向农村和基层订单定向人才培养。

  我局高度重视乡村中医人才培养工作。一是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培训。累计培养中西部地区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1.5万人,对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中职中医类专业实行备案招生,夯实基层中医人才队伍建设。二是建设1432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对18万名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开展了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基层中医药人才服务能力。联合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同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到2025年,为每个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建立1—2个传承工作室,培养一批基层人才。面向基层医疗机构医师和乡村医生开展中医药知识技能全员培训,用5年左右时间实现人员培训全覆盖,培训一批“能中会西”的基层医生。

  下一步,我局将扎实推进《“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等政策落实落地。推动实施基层中医药人才培训等项目,持续开展基层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进一步夯实乡村中医人才队伍。

  感谢您对中医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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