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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04673号(医疗卫生类456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2-12-26 13:40:00
国中医药提字〔2022〕26号

吴焕淦等3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中医新版国标贯标与绩效考核落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新版国标与医保信息系统衔接

  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是系统对接、数据交流的基础语言,是业务数据互认共享的基础。为加快推进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2019年6月,国家医保局制定并发布了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编码标准,其中,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医保v1.0)使用GB/T 15657-1995版本。2020年11月,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和<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的通知》,对GB/T 15657-1995版本进行了修订,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各级中医医疗机构、非中医医疗机构的中医临床科室及基层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医师,应当按照新修订的《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等规范中医病案首页填报及中医病历书写。为满足医保业务需求,破除信息壁垒,促进数据共享互认,减轻基层负担,我局与国家医保局组织专家积极对接,共同印发了《关于做好医保版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更新工作的通知》,按照《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GB-T 15657-2021)对医保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进行了更新。为确保新旧版本的顺利衔接,将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医保v1.0)与新修订的《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GB-T 15657-2021)进行逐一映射,形成了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医保v1.0)与《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GB-T 15657-2021)的映射关系表。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与我局将继续组织专家跟进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的贯标工作,对编码落地应用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技术支持,加强宣贯培训,持续完善数据质量、规范信息管理。

  二、加强新版国标宣传培训工作

  标准的推广应用是标准化活动的关键环节,标准制定的目的在于应用。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对中医药标准的推广应用,加强标准化培训力度,自2018年起每年在全国会同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举办1-2期中医药标准化知识培训班,围绕中医药标准化有关的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重点领域标准制定推广应用等内容开展培训。2019年12月27-28日和2020年12月6日-7日,我局分别在深圳和广州举办了《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等4项新修订标准临床推广应用培训班,参加人员通过培训了解了《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等4项新版国标和旧版的区别,明确了标准在实际临床应用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法。

  下一步,我局一方面将加强新版《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等国家标准推广应用中的经验、做法及实际问题的培训,另一方面将组织有关单位对标准实施效果进行分析评价,进一步提高标准质量和应用水平。

  三、在医疗机构日常管理中加强新版国标的运用

  2020年11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和<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的通知》,提出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展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质量控制与评价等工作时,均应当采用《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和《中医临床诊疗术语》进行医疗数据统计分析。2021年6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启动2021年度二级和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统一使用《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规范填写中医住院病案首页。为持续提升全国二级和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以下简称绩效考核)数据质量,加强绩效考核数据质量管理工作,保证绩效考核结果真实客观,2022年7月我局制定印发了《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数据质量评价与问题认定处理规则(试行)》和《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数据质量问题处理细则(试行)》,并将中医病案首页编码匹配率纳入绩效考核数据质量评价指标,要求中医病案首页编码报送的中医主病主证诊断与现行《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2021版)》内容相符的匹配率高于90%。

  下一步我局将在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过程中,加强《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和《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中医医疗服务标准化水平和管理效率,促进中医诊疗信息有效互联互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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