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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02320号(社会管理类217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2-12-26 13:07:04
国中医药提字〔2022〕21号

曾芳等14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中医类新办专业学生就业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学等新办专业学生的就业工作。一是出台政策文件。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制定了《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指出到2025年,依托现有资源布局建设一批中医康复中心,三级中医医院和二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的比例分别达到85%、70%,康复医院全部设置传统康复治疗室,鼓励其他提供康复服务的医疗机构普遍能够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床位数量,推动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医疗中心,增加辖区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床位。原则上,每个省会城市、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地级市至少设置1所二级及以上康复医院;常住人口超过30万的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常住人口30万以下的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门诊。这些方案和意见的实施落实,将提供大量康复医疗岗位,为拓宽中医康复学等新办专业学生的就业渠道提供了政策保障。二是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我局于2014年启动实施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累计招收中医规培学员15万余人。研究制定了《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不断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完善培训及管理体系,加大财政投入,有力地推进中医规培工作顺利开展,培养一大批合格中医医师。目前大部分中医医院设置了“治未病”科、中医康复科、养生康复科等科室,可以对进入规培阶段的中医养生学等专业学生进行专科人才培养,提高专业能力。同时,我局正在组织修订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和培训标准,将研究制定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等新办医学类专业参加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方案。三是教育部已经将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等新办专业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并向社会公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在人员招聘时,可参照该专业目录,根据岗位需要将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等新办专业纳入招聘人员专业条件范围。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沟通协调,推动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等新办专业就业工作。同时,完善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和培训标准,加强中医养生学等新办医学类专业规培工作顶层设计,切实提高中医养生学等新办医学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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