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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00167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2-12-23 14:18:27
国中医药提字〔2022〕4号

致公党中央:

  您提出的《关于坚持守正创新加快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全面促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中医药法》颁布后,我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医药法的规定,先后出台了《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一批)》等多项配套制度,有力推动了中医药法落地见效。结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的贯彻落实,将中医药法中关于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要求转化为具体政策举措。推动出台了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优质高效服务体系建设、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等20多项政策文件,细化和完善了中医药法相关规定。推动各省普遍建立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地方政府履行法定职责,逐步将中医药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地方根据中医药法的新规定新要求,加快地方中医药条例制修订进程,目前有26个省份新颁布了地方中医药条例。我局还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对各级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管理部门、中医医疗机构管理人员、中医药从业人员分层分批开展了中医药法培训。将中医药法纳入“七五”“八五”普法重要内容,结合中医药文化宣传、科普宣传等活动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医药法落实情况执法检查,高度肯定了中医药法实施取得的积极成效。之后,我局积极协调22个部委(局),研究提出了进一步落实中医药法的具体举措,形成推动中医药法贯彻落实的强大合力和持续动力。

  二、关于加强中医药经典精华传承研究和科技创新的建议。我局积极推动中医药传承保护工作,推进《中华医藏》编纂工作,启动中医药古籍文献和特色技术传承专项,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收集整理。我局会同科技部共同印发《推动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中医药科技平台建设。先后建设了17家中医药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和2家中医类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成40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开展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遴选。会同教育部搭建产学研一体化融合创新平台,布局建设了天然药物活性组分与药效(中国药科大学)等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方剂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24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药现代制剂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1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和8个省部共建中医药类协同创新中心,大力推动了现代科学技术与传统中医药研究的结合。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研究”,支持中医药理论传承与创新、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中药资源保障、中医药大健康产业科技示范、中医药国际化等6个方向129个研究项目,支持经费15.24亿元。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建立中医药临床科研一体化,组织筛选出“三药三方”等临床有效方药,并推动转化为中药新药。在说清楚讲明白中医疗效方面,我局着力构建中医临床疗效评价方法,通过中医药诊疗方案优化、有效方药筛选和疗效评价,挖掘分析有效方药的疗效证据,推动中医药防控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重大慢病及重大传染性疾病临床研究,推动中医治疗优势病种、适宜技术、疗效独特的中药品种临床评价。我局会同国家药监局推动中药审评审批机制改革,积极推进古代经典名方目录制定、关键信息考证、专家评审委员会建设,完善了符合中医药特点和发展规律的中药新药专家审评机制。开辟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注册申报路径,发布中药新药复方制剂中医药理论申报资料撰写指导原则和基于人用经验的中药复方制剂新药研发指导原则等,构建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经验“三结合”的证据体系。我局积极推动中药资源普查,会同农业农村部共同发布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开展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研究建立种子种苗、中药材、中药饮片全过程质量标准体系,加强中药材种植、加工、流通各环节的质量管理。

  三、关于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的建议。中央《意见》发布以来,我局扎实推进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推动中医医疗资源提质扩容,国家卫健委组织制定《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设置标准》,正在有序推进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的规划设置工作。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人民群众更加方便看中医,中医药服务可及性不断提升。做优做强专科专病,开展特色重点中医院建设,巩固扩大特色优势。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版和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35个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及基地、33个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不断拓展中医药服务功能。中西医协同机制更加健全,会同国家卫健委将中西医共同发展相关工作纳入三级医院审评标准,在全国启动“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制定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印发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发布推广中西医结合诊疗指南和共识。目前,全国中医医院达到5482家,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达到0.68张,每千人口卫生机构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48人,99%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8%的乡镇卫生院、90.6%的社区卫生服务站、74.5%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占比达到86.75%,备案中医诊所达到2.6万家。中医药服务健康中国建设、维护人民健康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获得感、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四、关于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建议。我局会同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加快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初步形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目前,中医药人才规模总量实现稳步增长,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总量达到82.9万,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达68.3万人,从事中医药服务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规模不断壮大。中医药人才素质不断提高,通过深入实施中医药人才岐黄工程,形成领军人才、优秀人才、骨干人才梯次衔接的高层次人才队伍。中医药人才结构分布不断优化,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占比稳步提升,区域分布结构逐步改善。中医药人才发展机制不断完善,医教协同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持续深化,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基本建立,融入人才成长全过程的师承教育制度基本形成,继续教育持续提质增效。全国共有中医学类本科专业布点134个、中西医结合类专业布点49个,中药学类专业布点210个,北京中医药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等8所院校的11个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名单。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中,布局建设了131个中医药类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目前全国中医学类本科专业年招生3万余人,研究生年招生近2万人,中药学类本科专业年招生1.4万余人,研究生年招生5800余人。符合中医药人才特点的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逐步完善,建立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周期性表彰奖励制度,推动在重大人才评选中对中医药领域单独分组、单列计划。

  五、关于加强中医基础和传承相关学科建设的建议。我局会同教育部根据中医知识传授和人才培养特点,将师承教育融入中医药人才培养全过程。目前已初步形成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相结合的多样人才培养模式,如“院校-师承-家传”三位一体的中医临床型人才培养模式,以跟师学习、注重经典、“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为特点的“院校-师承”人才培养模式等,充分发挥师承教育的优势和作用,提高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同时推动师承教育与研究生教育有机衔接。支持符合条件的师承继承人和中医住培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专业学位。同时,在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中,按程序支持符合条件的继承人以医古文代替外语作为同等学力申请中医专业学位考试科目。深化医教协同教育改革,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试点开展经典能力等级考试,加大省部局共建中医药院校投入力度。采取多种模式培养了一批首席科学家、岐黄学者、青年岐黄学者等领军人才、骨干人才,建设2800余个传承工作室培养近3万名传承人,涌现出一大批院士、长江学者、杰青、教学名师。形成了具有中医药特色的表彰激励机制,周期性表彰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中医药法》,实施好“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和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在今后工作中积极吸收采纳您的意见建议并转化为具体措施,进一步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和价值作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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