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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01028号(医疗卫生类097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2-12-23 09:30:56
国中医药提字〔2022〕3号

陈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中医事业快速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中医药事业资金扶持力度

  中央财政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发展,积极落实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倾斜政策。“十三五”期间,累计安排部门预算78.21亿元,年均增长6%;地方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86.06亿元,年均增长17.32%。2022年,聚焦中医药振兴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中央部门支出安排继续负增长、下降2.1%的情况下,通过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安排部门预算18.61亿元,较上年增长19.43%;下达各地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补助资金35.63亿元,较上年增长72.72%。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一是强化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岐黄工程),建设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推进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二是完善中医药诊疗服务体系。支持开展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建立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推进基层中医馆基本实现全覆盖。三是推动提升中药质量。支持加强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建设,深化中药饮片质量与疗效评价研究,促进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创新。四是促进中医药古籍文献传承保护。支持系统整理重点中医药古籍,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应用与发展。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完善投入政策,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督促地方落实投入保障政策,支持推进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

  二、关于完善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相关政策

  近年来,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要求,不断完善医保支持中医药的政策措施,加大投入推动基层中医医疗服务发展。一是在医保目录管理方面,国家医保局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原则,2018年以来,连续4年开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现行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共有西药和中成药2860种,其中西药1486种,中成药1374种,西药与中成药基本持平。另收载有国家标准的中药饮片892种。此外,《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省级医保部门按国家规定的调整权限和程序,可将符合条件的民族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和中药饮片纳入省级医保支付范围,并按规定向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目前,各省份已将符合条件的民族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和中药饮片纳入本地医保支付范围。二是在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方面,目前国家层面采取排除法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的项目范围。在此基础上,各省份综合考虑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基金承受能力、临床需求等因素,确定本地区医疗服务项目(含中医及民族医)的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目前,大部分省份已将符合条件的包括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在内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三是在医保支付方面,2021年12月,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医保函〔2021〕229号),进一步明确“将适宜的中药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四是加强基层中医馆建设。2016-2022年,中央财政累计支持约2.8万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建设。截至2021年底,全国8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了中医馆。力争到2022年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实现全覆盖。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制度优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三、关于推进中医药的传承与创新

  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对“十四五”时期中医药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了十方面重点任务、安排了十一类共四十四项重大工程项目。一是在中医药传承保护方面,实施中医药古籍文献和特色技术传承专项。加强对名老中医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等的活态传承,支持中医学术流派发展。推动出台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保护名录和保护制度。二是在重点领域攻关方面,深化中医原创理论、中药作用机理等重大科学问题研究。加强中医药临床疗效评价研究。加强开展基于古代经典名方、名老中医经验方、有效成分或组分等的中药新药研发。三是在中西医协同发展方面,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加强中西医协作和协同攻关,制定实施“宜中则中、宜西则西”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加强中西医结合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四是在提升疾病预防能力方面,实施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规范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推广一批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优化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五是在发展民族医药方面,加大少数民族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和优势病种研究力度,有效传承特色诊疗技术和方法,持续开展少数民族医药文献抢救整理工作,推动理论创新和技术创新。

  下一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工作协调,督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强化投入保障,贯彻落实好各项规划任务,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

  四、关于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是中医药发展的第一资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构建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人才培养体系。实施人才工程,加快培养服务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高素质中医药人才。一是强化中医药院校学科专业建设,在2022年第二轮“双一流”建设中,支持8所建设高校的11个中医药相关建设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中,布局建设了131个中医药类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二是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2021年全国中医学类本科专业年招生3万余人,硕士研究生年招生1.7万余人,博士研究生年招生2100余人;中药学类本科专业年招生1.4万余人,硕士研究生年招生5100余人,博士研究生年招生700余人;中西医结合类本科专业年招生8500余人,硕士研究生年招生1600余人,博士研究生年招生400余人。持续深入推进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不断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中医学(民族医学)专业医学生规模,近五年招生8000余人。三是推进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2020年12月,教育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教高〔2020〕6号),明确要求高校建立以中医药课程为主线、先中后西的本科中医药类专业课程体系,强化学生中医思维培养,提高中医类专业经典课程比重。中医类必修课平均课时量为1228学时,约占必修课总学时的44%;中医经典课程平均课时量为268学时,约占总学时的10%。2020年,教育部编辑出版了《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将黄帝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等经典课程列为中医类研究生核心课程,将中医经典教育贯穿中医学人才培养全过程。四是探索中医师承人才培养模式。将师承教育融入中医药人才培养全过程,目前已初步形成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相结合的多样人才培养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师承继承人和中医住培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专业学位。按程序支持符合条件的继承人以医古文代替外语作为同等学力申请中医专业学位考试科目。五是大力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积极推动将师承教育贯穿院校教育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强化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门诊跟师学习,先后遴选了5100余人次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培养9100名继承人,建设了3400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含基层),出台了《关于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指导意见》,初步构建了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有机结合,贯穿中医药人才发展全过程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

  下一步,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学科专业建设,推动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不断完善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为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提供人才支撑。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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