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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2-01-30 09:46: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中医药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全面主动公开相关政务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局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2条,其中局机关各部门发文件85条。主要公开中医药政策法规文件、新闻宣传、医政管理、科研管理、教育管理、国际交流等。

  2021年以来,局主要负责同志、局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累计出席4场国务院新闻办、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入贯彻“十四五”规划、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情况,“互联网+中医药服务”等情况。出席2场国家中医药局新闻发布会,介绍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进展成效、中医药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有关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2021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主要为业务咨询,已按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对我局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不存在违法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情形,并在局网站向社会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二是严格对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将是否违法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事项做为重要审查标准。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好法定的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发布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便于社会公众查询,全面获取政府信息。二是做好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和管理工作。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南南阳医圣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中医药抗疫等主题开设专栏,集中传递中医药主流声音。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做好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季度和年度检查工作,按时在局政府网站公开检查情况。中国中医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突破70万,较年初增长8.2%。在局政府网站新增聚焦2021年全国两会、党史学习教育、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第四届国医大师和第二届全国名中医评选表彰4个专题。持续更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各地党委政府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等专题内容。三是在局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报纸、杂志、互联网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监测情况。持续推进建议提案答复件公开,对104件复文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调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主要职责,规范工作规则,提出工作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提醒,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05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动公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按照《条例》要求,对照国务院部门第三方评估指标,加大公开范围,不断扩展公开的广度、深度;提高公开质量,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提高公开回应的时效性。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信息发布机制有待进一步增强。按照中办、国办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提高信息发布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未收取任何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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