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邮箱 微信
 
 
   
 
   
 
 
工作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综合司 > 工作动态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第4623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12-13 12:15:21
国中医药建字〔2021〕85号

张荣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医院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升中医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强中医医院相关科室建设”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中医医院应急与救治能力建设。一是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20年印发实施《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2亿余元,开展县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局本级公共卫生应急救治能力建设项目等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均包含中医医院。财政部安排抗疫特别国债15亿元,支持县级中医医院开展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加强发热门诊建设、开展疫病防治、急诊急救能力及院感防控人员培训,提高县级中医医院对传染病的筛查、预警和防控能力及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二是按照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的总体要求,依托高水平中医医院,建设35个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33个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覆盖所有省份,切实提高中医药应急和救治能力特别是疫病防治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及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紧急医学救援中的独特作用。三是指导各地中医医疗机构规范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点设置管理,加强急诊、呼吸、重症医学等重点科室能力建设,开展疫情防控救治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强化哨点作用,落实“四早”要求。要求三级中医医院建立P2以上实验室,鼓励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检测能力,强化院感防控和医护人员防护,坚决防范院感事件发生。四是以中医医院评审为抓手,指导中医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等科室建设,优化科室设置和功能布局,强化急诊急救和重症救治能力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快推进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确保在疫情发生时能够快速反应,承担新发突发传染病患者特别急危重症患者的集中收治,确保中医药第一时间介入治疗。同时,继续加强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急诊、呼吸、重症医学等重点科室建设,改善基础条件和设施设备,优化科室设置和功能布局,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和医务人员培训,强化感控人员配备,提升肺病、骨伤等新发突发传染病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涉及的主要疾病的诊疗能力。

  二、关于“重视中医预防保健,克服‘医防分离’弊端”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发挥中医治未病的独特优势。一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推动武汉等重点地区将中医药干预纳入“四早”内容,为集中隔离人员和有需求的居家隔离人员免费发放中药汤剂或中成药,促进治疗关口前移,取得良好效果。2020年3月,我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对新冠肺炎中医药预防工作指导的通知》,指导各地根据当地疫情实际,对本地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岗位等进行科学研判和评估,采取相应措施开展中医药预防工作。各地结合当地气候特点和人群体质特征,积极为重点人群提供中医药预防服务,培补正气、提高抵抗力。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后,我局积极指导各地中医药主管部门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人员和有需求的居家隔离人员第一时间提供中医药服务。二是通过中医医院评审,促进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建立治未病科,为服务对象提供中医健康状态辨识评估、干预调理及健康管理等服务,提高社会大众对治未病的认知度、认同性,引导群众转变健康观念,提高百姓防治疾病意识。三是关于中医医院承担疫苗接种及传染病监测任务问题,根据《疫苗管理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定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区域内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承担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并应当报颁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承担疫苗接种任务的中医医疗机构根据当地疫苗接种工作方案,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新冠疫苗接种有关注意事项等要求组织开展疫苗接种工作。同时,中医医疗机构均设有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并按照规定进行传染病的监测和网络直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落实“预防为主”工作方针,积极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控中的作用,在传染病流行季节,指导各地针对重点人群在中医医师指导下科学有序开展中医药预防工作,促进关口前移,预防疾病、减少感染。

  三、关于“高度重视中医药医疗应急人才的培养和支持”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中医药应急人才培养工作。一是布局建设覆盖所有省份的35支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队和33支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在国家和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统一领导和调度指挥下,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开展卫生应急响应,既可用于本省也可用于跨省域的疫病防治工作。制定《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伍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指导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队和紧急医学救援队加强建设与管理。二是组建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国家级专家对中医应急和救治工作的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作用。三是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医药专家组的基础上,调整和补充完善形成省级中医应急医疗专家组,确保在新发突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对中医救治提供指导。四是依托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遴选培养一批重症医学、急诊、呼吸等相关专业岐黄学者、第四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西医学习中医优秀人才以及中青年骨干人才。五是遴选涵盖中医疫病、急诊急救、中医骨伤、重症医学等相关学科的中医药人员2万余人,组建国家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六是以中国中医科学院录制的新冠肺炎中医药防控精品视频课件为主要内容开展中医疫病防治培训,累计培训中医医院卫生技术人员76万余人。组织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中医医院急诊、重症医学等专业骨干人才进行培训。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队伍”重要指示精神要求,进一步做好中医药应急人才培养工作。一是按照《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伍建设与管理指南》要求加强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伍建设与管理、全面提升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伍的应急救治能力和水平。二是深入落实《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在中医药院校教育中增加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教学内容。支持建设一批中医急诊学、重症医学等重点学科,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学科团队。持续推进国家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建设和培训工作,提升中医药人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9月13日

 
 
 
 
  Copyright@2006 www.natc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电话:59957777
版权所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ICP备案:京ICP备16052956号
京公网安备11931045028号  网站标识码:bm73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