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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第6720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12-13 11:55:46
国中医药建字〔2021〕76号

熊维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治疗缺血性中风的中成药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支持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是在充分考虑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保障能力的基础上,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结合我国临床用药特点和医疗卫生机构配备要求,注重与常见病、多发病以及慢性病用药相衔接,注重与重大疾病保障用药衔接,合理确定我国基本药物品种和数量。具体基本药物品种的遴选确定,主要是严格按照目录调整工作方案、调整原则和程序,组织临床医学、药学等方面专家,通过严谨论证和评审后,充分听取和吸收采纳各方面意见,按照相应行政程序最终审核确定。

  我局一直积极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相关工作。目前施行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于2018年9月正式发布,共有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三个部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417种,中成药268种,共计685种。其中,中成药部分已将治疗缺血性中风的部分中成药纳入。2019年,联合组织编印了《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2018年版)》,指导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科学规范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中成药。近年来,我局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的统一部署下,积极通过加强用药监管、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举措,促进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和合理用药,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用药模式,优化和规范用药结构,满足基层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

  我局支持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中坚持“中西药并用”原则。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遴选调整机制,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中充分考虑中医药特点,逐步合理调整中药品种和剂型,使之既能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又能促进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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