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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第5077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12-13 11:16:41
国中医药建字〔2021〕70号

徐建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吸纳体制外优秀青年中医人才进院校、建设高水平院校中医师资储备队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中医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一是建设30家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对中医药院校、中医医疗机构临床、基础等师资进行专项培训,加强了中医药院校师资队伍建设。二是优化人才进入院校程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法规政策规定,事业单位试行公开招聘制度,并明确了公开招聘程序。事业单位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招聘岗位职责要求和需求,科学合理地设置包括专业、工作经历、技能水平等在内的招聘岗位条件,并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都可以报名应聘。经过多年实践,公开招聘“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已经深入人心。2020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充分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政府各有关部门不统一组织高校人员聘用考试,简化进人程序。三是支持中医药院校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师资队伍建设。中医药院校高度重视中医药人才引进工作,充分利用区域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建立了选拔性和应用性较强的引入制度,促进各类符合条件人员进入院校。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委加强中医药师资队伍建设,实施卓越中医药师资培训计划,培养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鼓励各中医药院校结合院校实际和地方人才引进政策,吸纳体制外优秀青年中医人才进院校,加强中医药类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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