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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第3228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12-13 11:13:35
国中医药建字〔2021〕69号

赵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全力提升院校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和提高专业教育整体水平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中医药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联合教育部持续推进中医药教育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提升中医药院校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一是出台相关政策。联合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14条改革措施,推动和保障中医药教育改革发展。二是推动中医药院校提升办学能力。省局或省部局共建中医药院校20所,推动地方政府加大投入,支持中医药院校改革发展。22所中医药院校开展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6所中医药院校开展中医学9年制招生,6所中医药院校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三是深化中医药院校教育改革。会同教育部实施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及其2.0,开展中医学教育改革项目82个,加强中医药类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建设。新增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4个本科专业,指导中医药院校培养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中医药人才。四是推进中医药毕业后教育体系建设。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会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培训标准,确定268个中医规培基地,支持建设30个中医规培重点专业基地,累计招收培训12.9万名中医住院医师(含1.3万名中医全科医生),促进中医专业医学生向合格医生转变。五是会同教育部推动中医药职业教育发展。根据社会需求特点,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一体化设计中职、高职专科、职业教育本科培养体系。增设中高职中医养生保健、中医康复技术、中医健康管理、中药材生产与加工等专业或方向,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举办中医药类专业,培养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技能人才。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进一步加大中医药教育改革的工作力度,将《实施意见》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课程体系、专业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中医药人才培养质量。

  二、关于加强中医药传染病学科人才队伍培养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中医传染病相关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一是加强学科建设。在中医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中医医疗机构建设14个中医传染病学重点学科、10个中医肺病学重点学科等,培养了一批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和学科团队。二是组织编写规划教材。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整合课程资源,编写《中医疫病学》教材,纳入中医药高等教育行业“十四五”规划教材。三是支持中医疫病传承创新团队建设。2020年,我局组织实施了一批中医药创新团队及人才支持项目,支持1个中医疫病传承创新团队建设,促进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方面的研究、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委推动中医药传染病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指导和推动中医药院校加强中医疫病学课程教学和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训练;加强中医药应急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各地建立包括中医急诊、重症、呼吸、护理、管理等多学科专家在内中医药应急队伍;支持建设一批中医传染病学、中医急诊学、中医肺病学等重点学科,强化学科内涵、外延研究、学科平台建设,推动多学科交叉融合发展,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学科团队。

  三、关于对中医药专业高校给予优惠补助和提升基层中医药从业人员待遇的建议

  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健全投入机制,积极支持高校加强中医药等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对中央高校,中央财政通过中央高校预算拨款体系予以统筹支持,考虑到中医学、中药学等医学专业培养成本较高等因素,中央财政在核定中央高校生均定额拨款标准时,对相关专业核定了较高的拨款系数。同时,中央财政加大研究生培养支持力度,对中医学的博士生核定了较高的拨款系数。在分配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等项目资金时,对医学等特色院校予以适当倾斜。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赋予高校较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高校可结合实际统筹支持中医学、中药学等医学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对地方高校,中央财政主要通过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予以统筹支持。中央财政赋予地方较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各地可结合实际统筹支持地方院校加强中医学、中药学等医学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

  国家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人员待遇问题。近年来,我局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健康委等部委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规范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推动基层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综合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绩效考核情况、人员结构、事业发展、经费来源等因素,统筹平衡与当地县区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的关系,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除了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国家对基层医务人员还实行了一系列倾斜政策。一是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规定在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包括公共医疗卫生人员在内)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并于2010-2019年间多次提高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二是《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规定,对到中西部、东北地区或艰苦边远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薪级工资可高定1-3档。三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规定,对包括卫生人员在内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实行乡镇工作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月人均200元,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上述政策的实施,对保障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待遇起到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委继续通过现有渠道,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强中医药学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推动提升基层中医药人员待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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