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邮箱 微信
 
 
   
 
   
 
 
工作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综合司 > 工作动态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第9158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12-13 11:01:55
国中医药建字〔2021〕56号

陈香美等9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中西医结合政策和医疗服务体系促进中西医结合事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中西医结合发展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并以国务院名义召开全国中医药大会,为中医药振兴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2019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指出,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充,协调发展,是我国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显著优势。2020年6月2日的专家学者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是这次疫情防控的一大特点,也是中医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的生动实践。2021年5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南阳考察时强调,过去,中华民族几千年都是靠中医药治病救人。特别是经过抗击新冠肺炎、非典等重大传染病之后,我们对中医药的作用有了更深的认识。我们要发展中医药,注重用现代科学解读中医药学原理,走中西医结合的道路。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打造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的中国特色卫生健康发展模式,聚焦癌症、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感染性疾病、老年痴呆和抗生素耐药问题等,开展中西医协同攻关,到2022年形成并推广50个左右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建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西医会诊制度,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规定,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国家发展中西医结合教育,培养高层次的中西医结合人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将完善中西医结合制度作为重点任务,提出了创新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健全中西医协同疫病防治机制,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研究实施西医学习中医重大专项,培养相当数量的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和能够提供中西医结合服务的全科医生,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水平,开展中西医结合学科(专科)建设。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慢性病等中西医联合攻关。逐步建立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评价标准等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服务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为动力,坚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多元价值作用,坚持突出中医药医疗服务核心价值,以“十四五”谋篇布局和启动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为抓手,推动中医药与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健康服务。

  二、关于健全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议。

  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我局遵循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中西医并重,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中关于推进中西医结合工作的重要精神,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西医结合救治经验,完善中西医结合相关制度,创新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一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推进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加强中医药诊疗力量。将“中医科科室资源配置”和“中医诊疗治疗保障与持续改进”纳入《三级医院评审标准》,明确要求综合医院重视专科协同和中西医共同发展,将中医纳入临床专科服务能力建设和以患者为中心、以疾病为链条的多学科诊疗模式。二是我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同开展诊疗管理制度建设。在制定相关诊疗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时,均注重兼顾中医药管理要求,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联合印发医联体建设、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临床路径管理、抗菌药物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共同部署实施。三是推动中西医结合治疗重大疾病。国家卫生健康委在推进重大疾病诊疗过程中,按照“宜中则中、宜西则西”的原则,积极吸纳中医药有效药品和适宜技术。2018年2月,我局会同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共同启动了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项目,确定了食管癌、结直肠癌等61个试点项目。通过加强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平台建设,完善医疗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建立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机制,加强中西医协作诊疗团队建设,针对协作病种提炼临床经验,针对治疗难点联合攻关,开展对临床病例资料的分析总结评估,建立中西医结合疗效评价标准,形成诊疗方案或专家共识。目前,经专家论证,遴选出了22个较为成熟的中西医结合专家共识,拟以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名义按程序发布,同时组织在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项目单位及其医联体内开展试点试用工作(暂定1年)。待试点单位根据试点试用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专家共识后,拟在更大范围推广使用。四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函〔2021〕126号),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完善中西医结合相关制度,做到中西医结合工作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五是“十三五”期间,我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了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建设项目,极大改善了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委,继续加大力度,推进中医药发展和中西医结合工作。一是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持续深化并扩大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宜中则中、宜西则西”为人民群众提供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健康需求。二是持续支持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发展。推广中西医综合诊疗模式、多学科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三是“十四五”期间,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继续加大对中医医院建设支持力度,研究实施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等建设项目,推动改善各级各类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

  三、关于加强中西医结合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中西医临床医学本科教育已成为我国医学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培养了大批中西医结合人才,为我国医学教育事业和卫生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我局一直高度重视中西医结合医学教育工作,会同教育部积极推进中西医结合类专业建设,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培养输送了大批高素质的中西医结合医学人才。一是不断完善中西医结合医学人才培养体系。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明确指出,试点开展九年制中西医结合教育,培养少而精、高层次、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人才;探索多学科交叉创新型中医药人才培养。目前,全国举办中西医临床医学本科专业的高校有47所,年均招生8500人,有中西医结合硕士学位授权点76家,年均招生1500余人;有中西医结合博士学位授权点37家,年均招生450人。共支持建设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突出示范效应,引领带动全国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二是鼓励西医学习中医。在西医院校开设中医学课程是我国医学教育的一大特色,目的是让西医院校的学生通过学习中医学理论,为今后中西医结合的临床和研究奠定基础,也是我国执行“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并重”医疗方针的具体体现。2018年1月,教育部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其中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类等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要求学生要掌握中医学(民族医学)的基本特点,了解中医学(民族医学)诊疗基本原则,开设了中医学类必修、选修课程,加强西医专业学生的中医教育。同时要求在高职临床医学专业开设中医基础与适宜技术必修课程,强化西医学生的中医学相关知识能力培养。三是改革中西医结合教育。2020年12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教高〔2020〕6号),明确提出,积极探索“西学中”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新模式,允许攻读中医专业学位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学生参加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考试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生毕生须达到中医专业学位授予标准。2021级起,中医药课程列为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和毕业实习内容,增加课程学时。同时,鼓励中医药院校探索多学科交叉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多学科背景的导师队伍建设,推动中医药与理工农医、人文社科交叉融合,促进中医药与数字技术、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学科的跨界融合,培养既掌握中医药理论技能又掌握现代医学技术的中医药复合型人才。四是推进全科医生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印发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明确西医全科住院医师须在中医科进行1个月轮转,了解中医全科医学概论、中医基础理论在临床实践的运用、中医诊断思维和治疗的基本规律及技巧、临床常见症候的辨证施治方法等,加强西医全科住院医师的中医知识。五是加强中西医结合重点学科建设,先后建设7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西医结合重点学科,培养了一批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推动中西医结合学术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委根据国家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对中西医结合人才的需要,加大对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医学院校加强西医学生的中医教育,支持西医专业人员到中西医结合专业带教,鼓励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考取中西医结合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为医疗卫生机构培养输送高素质的中西医结合医学人才。

  四、关于加强国家财政对中西医结合理论、技术及治疗方案创新支持的建议。

  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健全投入机制、优化支出结构,积极支持高校加强医学等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大力支持中西医结合领域科技创新。一是支持高校加强医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对于中央高校,考虑到医学专业培养成本较高等因素,中央财政在核定中央高校生均定额拨款标准时,对相关专业核定了较高的拔款系数。2021中央财政加大研究生培养支持力度,实行差异化生均拨款,提高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学、中医学博士生生均拨款标准,倾斜支持相关学科研究生培养。在分配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等项目资金时,对医学特色院校予以适当倾斜。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赋予高校较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高校可结合实际按规定统筹支持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学、中西医结合等医学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对于地方高校,中央财政主要通过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予以统筹支持。中央财政赋予地方较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各地可结合实际按规定统筹支持地方高校加强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学、中医学等医学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二是支持中西医结合领域科技创新。中央财政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中西医结合领域科技创新,通过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相关科研工作,如支持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促进包括中西医结合在内的创新研究;通过基本运行经费、基本科研业务费、修缮购置专项资金等,加大对中西医结合领域中央级科研院所稳定支持力度,支持其改善科研基础条件、自主开展研究等。特别是支持实施中国中医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推动包括中西医结合在内的科研工作。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高校加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西医结合等医学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积极支持中西医结合的创新理论、研究方法及关键诊疗技术等有关科研工作,促进中西医结合事业发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7月14日

 
 
 
 
  Copyright@2006 www.natc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电话:59957777
版权所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ICP备案:京ICP备16052956号
京公网安备11931045028号  网站标识码:bm73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