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邮箱 微信
 
 
   
 
   
 
 
工作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综合司 > 工作动态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第3259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12-13 10:57:31
国中医药建字〔2021〕55号

赵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中医药慢病防治作用促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开展中医“治未病”宣传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中医药科普工作,加强普及中医药健康知识,提高民众对中医药的了解与认知。一是开展各类中医药科普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联合多部委组织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通过举办大型主题宣传、健康文化知识大赛、科普巡讲、进校园等活动,组织各省区市宣传中医治未病理念,普及青少年预防近视、妇女健康维护等科普知识,让民众了解常用中医养生保健技能,引导人们养成健康生活方式,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方法维护自身健康。“十三五”期间,各地共举办中医药科普宣传活动2.8万余场,发放资料2279万份。二是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建设,中医药健康知识传播平台更加坚实。进一步发挥医疗机构在开展健康教育、传播健康知识方面的突出作用,组织各省区市根据《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建设指南》有关要求,在各级公立中医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建设。目前,已建有中医药文化知识角2.3万余个,成为普及中医药健康知识的重要平台。三是积极发挥媒体传播优势,中医药科普影响力、覆盖面进一步提升。不断加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方微信“中国中医”建设,与“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合作开设中医药栏日,会同中央媒体共同建设“中医”频道,指导各地中医药机构开通微信、微博账号,发挥新媒体传播更便捷快速的优势,传播推广中医养生保健理念和技能。按照“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组织开展“千名医师讲中医”活动,组织1000位中医药专家通过中央及地方媒体平台,宣讲与群众日常生活、养生保健密切相关的中医药科普知识,帮助群众科学认识中医药、正确使用中医药。四是制定中医药科普标准文本,中医药健康教育更加规范。发布《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内容紧扣中医药特色,围绕情志、起居、饮食、运动中医养生四大基石,介绍了公民适宜掌握的中医药基本知识、理念、技能和方法,为倡导传播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中医药内容,提升民众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供支撑。五是培养中医药科普人才,中医药科普队伍更加充实。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遴选培训工作,现已建成230余人的国家级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队、2100余人的省级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队伍,在深入基层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讲授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方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六是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监测,中医药科普工作更加科学。2016年以来建立健全了全国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普及工作及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监测机制,每年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同开展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工作,持续监测发布全国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普及工作情况及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分析我国城乡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影响因素,评价中医药健康教育工作效果,为制定中医药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相关要求,将中医药科普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十四五”中医药文化专项规划中予以部署推动。一是继续深入中医药科普宣传活动。以群众性中医药活动为主体,组织全国中医药优秀科普作品、微视频评选推介及科普巡讲等活动,普及健康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技能,推动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不断提升。二是发动行业广泛参与中医药科普工作。推动中医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提高科普产品研发能力,鼓励向社会开放实验室、陈列室等科研设施。推动中医医疗机构通过电子屏、海报、宣传栏等经常性展示科普内容,开展健康讲座等科普活动。三是配合有关部门推动中医药规范化传播。根据媒体需求,积极推荐鼓励具有专业资质的中医药专家参与中医养生类节目的录制。加强对局主管出版单位监管,严把出版导向和质量关,引导推出一批针对不同群体的中医药科普精品。

  二、关于发挥中医药优势实现慢病早期防治的建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慢性病防控工作,印发实施《“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两个文件均明确提出中医药任务。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慢性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深入推进中医药防治慢性病工作。一是指导各地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建立中医体质辨识档案,使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慢性病管理。截至2019年底,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62.17%。二是充分发挥省级中医类医院在治未病服务发展的指导和示范作用,促进治未病服务内涵和技术方法不断丰富,2020年和2021年安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4500万元,支持上海、广东等15个省份开展省级治未病中心能力建设,完善中医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并将服务拓展至基层,加强慢性病早期干预。三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染病防治、中西医结合临床科研领域相关科研工作,安排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3689万元,开展中医药治疗慢性病临床疗效研究。设立“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项目,安排资金4亿元支持49家专科专病循证能力提升建设单位。开展脑病、心血管病等慢性病在内的9大类疾病中医药循证研究和循证能力提升工作,为中医药干预慢病提供科技支撑。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加强慢性病早期防治,推动防治慢性病工作落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不断推进新时代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

  三、关于发挥中医药在慢病急性期治疗中优势的建议。

  我局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慢病急性期治疗中的优势,在急性心血管病中加强中医药干预研究。一是推进相关平台建设。2008年,我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启动实施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项目,其中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吉林省中医院、山东省中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等多家医院以心血管疾病为重点研究病种,开展一系列临床研究。2018年,为进一步加强基地病种研究的延续性,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我局启动新一期基地业务建设,浙江省中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和河南省中医院新增心血管病种开展临床研究。二是支持相关科研项目立项。“十一五”至“十三五”期间我局会同其他部门,立项支持多项心血管疾病科研项目立项。依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支持“治疗心血管疾病常用治则的中药药效学特点评价方法学示范研究”“慢性心衰社区普适中医诊治方案研究”“中医药防治冠心病关键技术转化及应用研究”“慢性心力衰竭病症结合干预的疗效研究”等多个临床研究立项,项目均已通过验收,形成中医特色突出、疗效确切的临床治疗方案并进行推广。同时积极与科技部协调,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研究中支持了“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心衰)中医药防治方案的循证优化及疗效机制”“脉络学说营卫理论指导系统干预心血管事件链研究”“高血压全程防治的中医药方案循证优化和疗效机制研究”“冠心病等疾病痰瘀互结病因病机与诊治方案创新研究”“心脑血管疾病等慢病中医健康状态监测、预警与防控模式的示范研究”“不同区域人群心脑血管疾病中医健康状态监测、预警与防控模式的示范研究”的研究立项。大力支持中国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心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3个“100”(50个中医治疗优势病种、50个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100项适宜技术和100个疗效独特的中药品种)的任务要求,设立了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项目,围绕肿瘤、心血管病、脑病等9大类疾病开展基本循证能力建设与专病专科循证能力建设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加强中医药在急性心血管病中的干预研究,不断提升中医药在慢病急性期治疗中优势作用。

  四、关于应用中医药提升慢病患者康复治疗效果的建议。

  我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精神,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健康服务。一是2020年12月,我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5部委共同印发并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国中医药医政发〔2020〕4号)。二是2021年6月,我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函〔2021〕126号),明确将中医纳入包括康复科在内的多学科会诊体系。三是2021年6月,我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医保局、中国残联7部委共同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21〕19号),进一步加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康复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逐步满足群众多样化、差异化的康复医疗服务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服务人群占比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近年来会同教育部深化医教协同,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大力发展中医药教育,不断提高中医药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为中医药振兴发展和健康中国建设提供人才支撑。一是加强学科建设,注重发展交叉学科。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明确提出以新医科统领医学教育创新,强力推进医科与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建设一批新的医学相关专业。特别强调要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教育,探索多学科交叉创新型中医药人才培养。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需求,建立本科专业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中医药人才培养的供给改革。目前,已将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康复学等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并积极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增设相关专业。同时,鼓励中医药院校探索多学科交叉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多学科背景导师队伍建设,推动中医药与理工农医、人文社科的学科交叉,促进中医药与数字技术、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的跨界融合,加快培养既掌握传统中医药理论技能又具备现代医学技术的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二是强化师承教育,探索中医师承+院校教育新模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2020年12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教高〔2020〕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下同),进一步提出要推进早跟师、早临床教学模式和方法改革,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明确师承指导教师,增加跟师学习时间。同时,充分发挥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作用,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参与在校生、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带教、授课。推动中医药院校遵循中医教育和人才成长规律,充分发挥中医师承教育特点与优势,探索实践现代中医师承教育新模式。目前,已初步形成了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相结合的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如“院校一师承一家传”三位一体的中医临床型人才培养模式,以跟师学习、注重经典、“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为特点的“院校一师承”人才培养模式等。此外,根据《实施意见》,具有中医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高校应按照规定接受符合条件的师承教育继承人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专业学位并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目前,我局与教育部正研究落实“在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中,按程序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继承人以医古文代替外语作为同等学力申请中医专业学位考试科目”的有关政策。三是改革中西医结合教育,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试点开展九年制中西医结合教育,培养少而精、高层次、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人才;探索多学科交叉创新型中医药人才培养。《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改革中西医结合教育的具体举措:开展九年制中西医结合教育试点工作,培养少而精、高层次,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人才。自2021级起,将中医药课程列为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必修课和毕业实习内容,增加课程学时,强化西医学生的中医学相关知识能力培养。允许攻读中医专业学位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学生参加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考试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探索“西学中”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新模式。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教育部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实现我国中医药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和健康中国建设。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7月14日

 
 
 
 
  Copyright@2006 www.natc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电话:59957777
版权所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ICP备案:京ICP备16052956号
京公网安备11931045028号  网站标识码:bm73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