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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第9277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12-13 10:49:02
国中医药建字〔2021〕49号

郭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组建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文化创新发展中心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和海外交流与传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积极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加强中医药产业创新,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并已开展如下工作:

  (一)关于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事宜。一是我局不断完善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顶层设计,推动中医药文化纳入国家标准。近年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传播活动,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建设中医药文化传播阵地,不断丰富中医药文化服务供给;研究挖掘中医药文化核心要义,努力打造中医药文化精品。同时,积极加强中医药传统文化知识收集整理工作,组织制订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中心建设方案》《中医药传统知识收集整理工作方案》和《中医药传统知识收集整理技术规范》,为促进中医药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提供了相关基础保障。二是广东省高规格召开全省中医药大会,对加快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进行全面部署,把弘扬中医药文化纳入强省建设重要内容,激活中医药文化资源,不断提高广东中医药文化辐射力、影响力。一方面,大力推动中医药科普。运用中医药理论对生活中的生命现象、四时养生、食疗药膳等进行大众化解读,营造科学理性的话语氛围。另一方面,深耕厚植中医药文化。结合实施“粤菜师傅”工程,推广“康养粤菜”。开展中医药文化“六进”活动,推动中小学进一步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让中医药健康养生理念深入人心。升级建设广东中医药博物馆、罗浮山葛洪博物馆等文化基地,把众多中医药名胜串珠成链,开发中医药文化主题线路。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十四五”中医药文化专项规划的制定实施,会同相关部委深入开展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精髓,着力打造中医药文化传播体系,加快推动中医药文化产品开发,继续大力弘扬传播中医药文化,同时对组建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文化创新发展中心相关事宜,予以重点关注。

  (二)关于创新中医医疗服务交流合作机制事宜。2020年10月22日,我局会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建设方案》提出了整合优势资源,打造医疗高地。以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为引领,建设国际中医医疗先行区。开展中医经典病房建设,提升以中医为主治疗疑难重症和复杂疾病的能力。推进中西医协同攻关,将中医纳入多学科诊疗体系,形成并推广中西医协作诊疗方案。提高中医医院应急和救治能力,更好发挥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建设中医药大数据中心和健康云平台,依托粤港澳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中医医院,开发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系统,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和远程医疗服务。借鉴香港公立机构中医药医疗服务支付方式。

  (三)关于引导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事宜。《建设方案》提出“促进融合发展,打造创新高地”和“深化互利合作,打造产业高地”。设立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科技研发专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大科学计划,研究谋划中医药领域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围绕中医药重大科学问题,建立多学科融合的科研平台。紧扣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定位,聚焦建设健康湾区,促进中医药人员、产品、标准、资金等全要素在大湾区的流动与联通。关于在中药新药审评审批改革中粤港澳大湾区先行先试方面,我局积极构建符合中药特点的审评审批体系,推动中药注册分类改革,尊重中医药特点,遵循中药研制规律,将“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药品评审基本要求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独特的理论体系和实践特点有机结合,根据中药注册产品特性、创新程度和研制实践情况,改革中药注册分类,不再仅以物质基础作为划分注册类别的依据,开辟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注册申报路径。同时,按照中药特点、研发规律和实际,构建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审评证据体系,进一步重视人用经验对中药安全性、有效性评价的支持,加强对人用经验的规范收集整理,规范申报资料要求。下一步将继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中药新药审评审批机制改革。

  广东省积极支持中医药院校和研发机构不断加强中医药理论体系建设和药物研发,助推中医药科研成果造福人类。一是推动科教协同能力不断增强。优化以中医药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架构。建成一批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重要创新平台。依托广州中医药大学建设中医类首个国家重点实验室。二是助力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聚焦国家重大需求,坚持中医药原始创新,大力开展需求引导的基础研究。面向国际学术前沿,加强中医药与现代科技交叉融合,促进中医药现代化。三是引导中医药产学研合作不断深入。对接中医药产业发展需求,推动地方政府和行业龙头企业共建新型研发机构、校企联合实验基地,形成集中医药新药研发、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技术转移转化体系。

  (四)关于助推中医药走向世界事宜。《建设方案》提出,助力“一带一路”,打造国际化高地。建立健全促进中医服务和中药产品走出去的新机制,助力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成立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海外发展联盟,支持优秀中医药大学、国家中医临床基地和优秀中药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中医药海外中心、中医药产业园,促进中医立法,以多种形式开展中药产品海外注册,推动中医药技术和产品进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支持高质量岭南中药品牌“走出去”,扩大国际市场份额。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广东省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和《建设方案》,进一步传承弘扬传播中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相关任务、政策举措落到实处。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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