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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第4980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12-13 10:45:06
国中医药建字〔2021〕46号

唐纯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药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中药产业人才队伍建设顶层设计的建议

  中药人才是中医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高度重视中药人才培养工作,将加强中药人才培养作为《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重要内容,并在“十三五”期间组织实施了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建立了一批中药炮制传承基地,并指导中医药职业院校开展了中药材种植栽培、质量检测、品种鉴定、资源普查、产业经营等相关人才的培养。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关于“大力培养中药材种植、中药炮制、中医药健康服务等技术技能人才”的要求,将中药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十四五”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及中医药人才培养专项工程的重要内容,加强中药人才队伍建设顶层设计。

  二、关于调整中药产业人才教育培养结构的建议

  “十三五”期间,我局积极开展中药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一是会同教育部修订完善中高职中医药教育专业目录,新增设置中药生产与加工、中药制药技术专业,开展4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药传统技能赛项,指导山东中医药高专牵头立项建设中药学专业国家级教学资源库,加快培养中药技术技能人才。二是通过组织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遴选4名中药专业岐黄工程首席科学家、18名岐黄学者,培养1245名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为29名中药专家建设了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培养了一批高层次中药人才。三是通过开展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吸纳了医药卫生、农业、林业等10多个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涉及大专院校、科研院所400多个,5万余人参加了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培养了一批技术人才,锻炼了一支普查人才队伍。四是通过转移支付资金支持14个集中连片地区22个省份开展中药材质量保障项目,充分发挥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中药原料质量监测信息和技术服务中心(站)等服务机构的作用,对各级技术推广机构和技术人员开展培训,推广规范化种植技术。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实施中药人才培养专项,培养一批高层次中药人才,并积极支持相关院校组建中医药职业教育集团,搭建产教对话、校企合作平台,培养一批中药技术技能人才。

  三、关于改革创新中药产业人才评价机制的建议

  按照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我局会同人社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将于近期印发。其中,在中医医师晋升副高级职称的标准中,增加了中药饮片处方比;在副主任药师的评审条件中增加了中药药学服务能力、中药处方点评工作能力等内容。

  2019年,我局会同人社部联合发布中药炮制工和药物制剂工两项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两项标准分别对中药炮制工和药物制剂工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将作为两个工种等级认定的评价依据。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健全中药人才评价体系,同时,按照国家相关职业资格改革精神,做好中药炮制工等工种的中药技能等级认定相关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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