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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第2099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12-13 10:36:55
国中医药建字〔2021〕40号

安徽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药材是中医药事业传承和发展的物质基础,道地药材是我国传统优质药材的代表。2018年12月,农业农村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年)》,提出“以品种为纲、产地为目,定品种、定产地和定标准相结合,优化道地药材生产布局。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思路,将全国道地药材基地划分为7大区域”。其中,安徽省列入华东道地药材产区,明确了工作方向和建设目标。

  一、大力发展中药材产业,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计划(2017-2020年)》中关于中药材质量提升和中药材产业扶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中药资源保护与利用,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不断提升中药材质量。

  (一)开展中药材产业项目建设。2019年以来中央财政连续3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所在的22个省(100万元/省),指导各地积极开展中药材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定制药园建设,促进中药材产业高品质健康发展,推动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完成。

  (二)加快示范基地建设。鼓励中药企业在贫困地区建设“中药材产业扶贫基地”,打造中药材规模化共建共享基地。组织各地对发展中药材产业助力脱贫攻坚确有贡献、成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强,且能准确提供收益贫困户信息的,进行“中药材产业扶贫示范基地”认定工作。

  (三)建设中药材全过程追溯系统。支持贫困地区从事中药材生产的单位,进行中药材产地信息、产区环境信息、生产过程信息采集所需软硬件条件建设,开展中药材全过程溯源信息的采集,逐步构建贫困地区中药材种植溯源体系。

  围绕《关于协同推进肉菜中药材等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有关要求,支持认定的定制药园建设单位、示范基地建设单位、贫困地区从事中药材生产的单位,开展中药材质量追溯。推动中药材生产经营企业履行追溯主体责任、服务中药材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放心消费、促进优质优价和品牌建设。

  二、制定若干政策措施,支持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如下发展中药材产业举措:一是加强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生产基地建设。二是制定中药材采收、产地初加工、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技术规范,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鼓励发展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三是推动建设一批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和产品信息可追溯的现代中药材物流基地,培育一批符合中药材现代化物流体系标准的初加工与仓储物流中心。四是引导医疗机构、制药企业、中药饮片厂采购有质量保证、可溯源的中药材。五是深入实施中药标准化项目。加强中药材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风险监测,促进快速检测装备研发和技术创新,建设第三方检测平台。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安徽省中医药局持续做大做强“十大皖药”,支持其开展示范基地创建,有效提升中药材品质,让中医药更好的为人民健康服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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