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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1711号(农业水利类270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1-12-10 11:56:06
国中医药提字〔2021〕80号

咏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道地药材(中蒙药材)质量及生态种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深入开展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及第一次全国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

  一是我局自2011年开展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以来,已在全国31个省2700余个县开展中药资源调查,汇总了全国近1.3万多种野生药用资源的种类、分布信息,总记录数2000万条、基于100多万个样方的调查数据;收集了药材样品、腊叶标本、种质资源36万余份。此外,已初步建成了由1个中心平台、28个省级中心、65个监测站组成的中药资源动态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在全国建成28个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和2个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基本摸清了调查区域的中药资源本底情况,形成了我国中药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长效发展机制。在此基础上,对部分珍稀濒危中药材实施迁地引种、人工种植、野生抚育等技术,形成了一套在温带、亚热带、热带地区迁地引种药用物种的技术体系,在药材原生或相似环境中增加种群数量,使资源量能够为人们采集利用,并保持群落平衡。二是国家林草局2019年启动了第一次全国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下一步将根据普查结果,科学设立种质资源监测点,逐步建立种质资源监测体系。同时国家林草局已将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和种质资源保护列为野生植物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工作之一,将组织开展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专项调查与监测;支持建设种质资源库,逐步保存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种质资源,建设野生植物资源监测网络。国家林草局将依托各类自然保护地,充分保护珍稀濒危野生药用植物资源;对保护地外分布的珍稀濒危野生药用植物,通过逐步建立原生境保护小区(保护点)等措施,切实加强野生中药材(蒙药材)资源的就地保护工作。同时完善野生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加快推进《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发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等物种监管目录,为依法保护野生中药材资源提供有力依据。围绕野生植物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中国植物保护战略(2021-2030)》制定的保护目标,重点开展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就地保护、迁地保护、人工培植扩繁种质资源保存、野外回归和致危机制研究等工作,全面强化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管理。

  二、持续推进道地药材有序种植

  一是我局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编制并发布《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年)》,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生态条件和产业基础等因素等,结合蒙药生产实际,将内蒙古东北部、中部、西部主产区分别纳入东北、华北、西北道地药材产区,明确了主要品种、主攻方向和建设目标,引导各地优化道地药材生产布局,建设一批设施标准、管理规范、特色鲜明的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同时,积极推进道地药材目录制定工作,从科学角度出发,深化道地药材品种、基原、产区等相关研究,统筹推进道地药材目录制定、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等工作,为各地制定中药材生产规划提供指导和遵循。二是我局与农业农村部共同起草《中药材种子管理办法》,规范中药材品种选育及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从源头加强中药质量控制。

  三、加强中药材质量保障及生态种植推广

  我局通过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实施中药材质量保障项目,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中药材产业扶贫示范基地144个,建设定制药园213个;开展中药材种植技术培训15244人次;在219个县的1310个企业推进中药材全过程追溯系统建设。同时我局于今年向各省(自治区、市)下达了“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及质量保障”项目,通过支持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建设、中药质量追溯体系推广使用及技术培训等,对中药材种植、采收、加工环节进行规范化管理,推行道地药材绿色生态种植,打造品牌优势。

  四、强化科技支撑

  根据全国中药材产业发展现状和技术需求,2017年,农业农村部联合财政部启动建设国家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在全国选聘1位首席科学家、26位岗位科学家、27位综合试验站站长,中央财政每年投入经费3200万元,支持专家开展中药材遗传改良、栽培、加工、病虫草害防控、机械装备等联合攻关。突破了雪莲、人参等药用植物细胞和不定根培养及产业化技术,初步解决了三七连作障碍难题,创制了枸杞真空脉动干燥和百合无硫初加工装备,为发展中药材产业、助力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强化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组织开展中药材新品种选育、新技术研发、新产品创制等研究与示范推广等工作,研究制定中药材种植、采收、加工技术规范和标准,提高中药材产量和品质提升中药材产业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五、推进中药材标准化、规范化生产

  一是2021年,农业农村部制定印发《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对中药材“三品一标”行动进行部署,聚焦中药材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快推进中药材产业转型升级。农业农村部积极整合项目资金,支持中药材主产区开展道地药材标准化生产技术集成试验示范,对农药减量、化肥减施、农机农艺融合等技术进行优化完善与组装集成,形成规范化、可推广的技术模式,辐射带动更大范围道地药材标准化生产。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扶持,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情,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要求,统筹利用涉农项目资金,加快推进中药材“三品一标”行动。二是国家药监局高度重视中药材规范化发展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AP)修订。新修订GAP将进一步加强种子种苗和种源、种植(养殖)及采收加工管理,强化包装、仓储和运输环节管控,为推进中药材规范化和适度规模化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以进一步提高中药材质量,加强中药质量源头管理,推进中药材由野生进入种植、养殖的新发展阶段。三是国家林草局支持在生态适宜区进行标准化和适度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种植是保障中药材品质的基础,国家林草局发改司正在研究制定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仿野生栽培和野生抚育通则,将对在林草地上培育和发展中药材进行一般性规定。规模化种植是保障中药材供给和有关经营主体收益的重要措施,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根据市场需求和种植区自然条件合理确定规模,不宜盲目追求规模,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影响产品收益。

  六、健全中药材良种繁育体系

  一是2019年,农业农村部将湖南省邵东县、甘肃省陇西县、贵州省大方县、山东省平邑县、湖北省英山县、安省霍山县、福建省邵武市、云南省云县等8个县(市)认定为中药材国家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并纳入“十四五”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支持范围。2021年,投资2200万元,启动建设福建邵武市国家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和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中药材制繁种能力提升项目。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按照种业翻身仗总体部署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布局一批中药材良种繁育项目,积极推进道地和特色中药材种业发展。二是国家林草局将按照分工方案和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有关基地建设等相关工作,从源头保障中蒙药材质量。目前,我国现有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294处,其中包括以沙棘、枸杞、木姜子、山苍子、山茱萸、黄菠椤、刺五加、龙牙楤木等药用植物良种基地。国家林草局通过林木良种培育补助资金对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给予扶持,已审定的林木良种中有部分良种也具有一定的药用价值。下一步,国家林草局将积极推进林木良种基地科研、生产和管理深度融合,建立健全科研、生产、管理紧密结合的良种繁育机制,不断完善包括有药用价值植物在内的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制度,做好药用植物良种的选育、扩繁和监管工作,为振兴中蒙药材做出积极贡献。

  七、推进中药材质量标准制修订工作及安全监管

  一是积极推进中药材质量标准制修订等工作,国家林草局先后发布了《杜仲产品质量等级》(GB/T 24305-2009)、《枸杞》(GB/T 18672-2014)、《罗汉果质量等级》(GB/T 35476-2017)等多项中药材质量国家标准。二是2020年8月,国家林草局印发了《食用林产品监测品种指导性目录(2020年版,试行)》(办科字〔2020〕76号),将肉桂、枸杞、石斛、杜仲、罗汉果、肉苁蓉、锁阳、人参、厚朴、山茱萸、黄芩、黄柏、连翘、黄精、何首乌、黄连、茯苓、益智和山楂等中药材纳入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范围;今年,国家林草局将人参、石斛、枸杞等林源药纳入2021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监管监测力度,把更多林源药材(蒙药材)纳入监测范围,完善药用植物质量评价体系,保证中药材(蒙药材)的质量和品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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