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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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3789号(医疗体育类365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1-12-10 10:36:35
国中医药提字〔2021〕53号

高洁等3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妥善制定发展政策的建议。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把发展中医药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中医药振兴发展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的发布实施,国务院召开了全国中医药大会,将中医药发展提升到新的战略高度,对中医药工作作出全方位、战略性、系统性的设计和谋划。《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为进一步贯彻党的中西医并重方针,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完善中医药发展提供法律制度保障。《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将中医药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了一系列推动中医药特色发展的具体举措。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为动力,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强化服务体系内涵和能力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传承创新体系布局,推动中药质量提升和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拓展对外交流合作,走“特色发展、内涵发展、转型发展、融合发展”之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独特作用。同时,紧密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通盘考虑各地经济状况以及中医药发展背景和状况,鼓励各地制定符合当地实情的中医药发展政策,将政策和资源向欠发达地区倾斜,支持各地发展中医药。

  关于量身打造制度体制的建议。《中医药法》发布之后,我局推动《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一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简化注册审批管理规定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等配套制度文件陆续发布,进一步将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各项制度落实落细。我局始终坚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在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方面,研究制定了符合中医医院实际的中医医院管理指南、中医药特色评价指南、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在临床评价方面,开展了中医治疗优势病种、适宜技术、中药品种的循证筛选。在人才评价方面,推动改革完善中医药职称评聘制度,完善对中医临床专业人员以临床医疗医技水平、实践操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为主的职称评聘、技能鉴定等制度。在科研评价和标准方面,建立注重中医理论指导、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科研规划、组织、验收等管理机制和评价体系。在中药审评方面,推动改革中药注册分类,注重加快构建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三结合”中药注册审评证据体系,优化基于古代经典名方、名老中医方、医疗机构制剂等具有人用经验的中药新药审评技术要求。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建立健全适合中医药发展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关于加强政府主体责任的建议。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事业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中医药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中央《意见》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举措,将实施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编制“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指导督促各级政府履行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的主体责任,加强中医药重大政策实施评估,为中医药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

  关于做好人才培养的建议。我局会同教育部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关于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人才成长途径、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的要求,落实深化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实施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推动省部局共建19所中医药院校,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推动中医药重点学科纳入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体系。发布《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通过实施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建立包括临床型“岐黄学者”、科研型“岐黄学者”和“中医药首席科学家”在内的中医药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制度。建立健全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制度,制定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落实中央《意见》等要求,将人才培养作为“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重点任务,聚焦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健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打造一支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

  关于形成社会风尚的建议。中医药文化建设对于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2012年以来,我局先后编制了中医药文化建设“十二五”规划和“十三五”规划,统筹推动规划实施落地,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政策文件。2021年,推动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纳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中医药文化建设正式纳入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十三五”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传播活动,各地举办各类中医药文化传播活动5万余场,发放资料2279万份,通过展览展示、互动体验、巡讲直播、文化作品征集、知识大赛等多种形式,普及中医药健康养生知识、方法,传播中医药文化理念。指导建设遴选81家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收藏中医药文化相关展品8万余件,总展览面积近45万平方米。各基地经常性面向社会开展各类中医药文化活动,年接待总量超千万人次。编制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指南,指导各级中医医院做好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强化微信公众号“中国中医”建设,指导各地中医药机构开通微信、微博账号,初步构建中医药新媒体传播矩阵,推动中医药文化线上传播。支持北京、河北、山东、浙江、安徽、四川、广东等多省多途径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向中小学生科普中医药及健康知识。下一步,我局将落实中央《意见》等要求,做好“十四五”中医药文化专项规划的制定实施,会同相关部委深入开展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继续大力弘扬传播中医药文化,着力打造中医药文化传播体系,进一步宣传中医药文化内涵、核心理念,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技能,引导人民群众科学认识中医药、正确使用中医药,推动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不断提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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