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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3036号(医疗体育类189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1-12-09 13:34:25
国中医药提字〔2021〕25号

卢传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贯彻落实28条措施为契机,助推中医药跨越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国办发〔2021〕3号,后简称《政策措施》),是对党中央、国务院中医药工作决策部署的再贯彻再落实,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各项政策的再部署再细化。《政策措施》印发后,我局结合相关任务分工,于2021年4月印发了局内任务分工方案,确保我局各项任务一抓到底。同时依托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合相关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在落实政府投入方面,“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地方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86.06亿元,年均增长17.32%;安排中医药局部门预算78.21亿元,年均增长6%。依托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县级中医医院建设等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共投资396.69亿元支持中医医院建设,2020年投资30.18亿元支持298所中医医院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关于中央财政投入,按照“建设靠政府,运行靠服务(医保)”的原则,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主要由同级政府安排。包括人员薪酬在内的日常运行经费,应主要通过提供服务由医保基金和个人付费按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予以补偿。

  在医疗卫生战略布局方面,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制修订《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过程中,明确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地位。通过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诊疗力量、与我局共同开展诊疗管理制度建设、推动中西医院结合治疗重大疾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积极发挥中医药作用等,把中医药放到与西医药同等重要的地位布局发展。

  在中医药领域科技创新方面,一是我局会同科技部等部门编制了《“十三五”中医药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形成了“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正研究制定“十四五”中医药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工作的顶层设计。二是科技部通过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专项投入超过百亿元,推动形成中医药高质量自主创新成果;同时支持建设了25个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18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中医临床医学中心。三是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中国工程院等部门,通过参与中医药科研建设、支持中医药领域基础研究、增补中医药领域院士候选人、改革评审评价标准等,加大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力度。

  在建立中药新药审评审批机制方面,国家药监局探索建立横向联动机制,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成果转化。同时,建立“临床经验方—医疗机构制剂—中药新药”研发模式,建立多元化、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药临床疗效评价体系和技术指导原则体系,鼓励中药创新。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发挥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加快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一是加强与《政策措施》主体责任部门的联络沟通,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及任务完成时间,把任务落实落细。二是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完善投入政策,支持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中医药工作,同时督促地方落实中医药事业投入保障政策。并将按有关规定继续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加大补助资金分配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的力度。三是通过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领域科研活动,支持中央级科研院所开展中医药领域自主科研活动,加大对中医药领域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的支持力度,支持其改善科研基础条件、自主开展研究等。四是我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促进中西医结合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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