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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29 19:44: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

  一、总体情况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全面主动公开相关政务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局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5条,其中局机关各部门发文件99条。主要公开中医药政策法规文件、新闻宣传、医政管理、科研管理、教育管理、国际交流等。

  我局主要负责同志、业务司主要负责同志和专家组部分专家,分别出席国务院新闻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等举办的13场新闻发布会,及时、全面介绍中医药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的工作进展、作用成效。在局政府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发布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医药防控、中西医结合救治等信息,让公众及时了解中医药参与疫情防控救治工作的作用和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2020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63件,主要为信息查询和业务咨询,已全部按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对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将是否违法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事项做为重要审查标准。

  二是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对我局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不存在违法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情形,待局长会议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权威规范发布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便于社会公众查询,全面获取政府信息。

  二是做好政府网站优化工作。

  1.在局政府网站新增中医药法三周年、聚焦2020年全国两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2020年全国中医药局长会议4个专题。持续更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各地党委政府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中医药扶贫、走进国医大师等专题。

  2.在局政府网站增加“中医药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咨询”,为群众提供获取线上服务的便捷入口。

  3.做好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季度和年度检查工作,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按时上报检查情况并在局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4.及时发布报纸、杂志、互联网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监测情况。

  5.持续推进建议提案答复件公开,对131件复文进行公开。

  三是继续运营好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中医”。

  截至2020年底,订阅用户65.4万人,较2020年初增长15.1万人,增长率30%。2020年全年共编辑发送1493期、图文2311条,单条最高阅读量90万,13篇阅读量达到10万+,40篇阅读量超5万,总阅读次数超过2600万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管理,调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主要职责,规范工作规则,提出工作要求。进一步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提醒,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0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7 16618.6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3 0 0 0 0 0 6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 0 0 0 0 0 6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8 0 0 0 0 0 2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7(内容已公开) 0 0 0 0 0 27
(七)总计 63 0 0 0 0 0 6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执行《条例》的相关要求,但在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内涵建设,切实提高服务水平,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深化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健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发布工作质量和水平。大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进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制定我局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未收取任何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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