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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1124号(医疗体育类117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12-29 10:46:55
国中医药提字〔2020〕70号

王济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中医药产业协调有序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高度重视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等一系列法规文件,为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近年来,围绕中医药产业的发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关于理顺中央与地方中医药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上下一体、左右协同的支持政策体系的建议。中央编办高度重视中医药管理机构设置,切实加强了对各地的工作指导。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机构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设置形成了多种模式,有的地方设立由卫健委直属管理的中医药管理局,有的地方在卫健委挂中医药管理局牌子,有的地方明确由卫健委承担中医药管理局的相关职责。市县两级也结合本地区中医药发展实际,设置中医药管理机构或明确由相关机构负责中医药管理局职能工作。总的来看,国家、省、市、县各级中医药管理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完善。但由于各地中医药发展规模和水平差异较大,发展阶段和重点也各不相同,根据机构编制管理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管理的原则,地方中医药管理机构的具体设置形式,应由地方党委和政府结合本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从而研究确定,不宜提出统一要求。

  关于强化产业发展规划论证,发挥政府引导推动作用的建议。一是深入开展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推进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自2011年开展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以来,已在全国31个省2000余个县开展中药资源调查,汇总到全国近1.3万多种野生药用资源的种类、分布信息,总记录数2000万条,基于100多万个样方的调查数据;收集到药材样品、腊叶标本、种质资源36万余份;在全国建成了28个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在四川、海南建成了2个中药材种质资源库,保存普查中收集的种子种苗1.4万多份,并建设了31个药用植物种质资源保存圃。二是推动道地药材目录制定,推进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相关工作。我局配合农业农村部编制并发布了《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年)》,深入开展道地药材野生资源保护、优良品种选育、生态种植等基础研究,保障野生资源永续利用和药材的优质生产;积极推进道地药材目录制定工作,从科学角度出发,深化道地药材品种、基原、产区等相关研究,统筹推进道地药材目录制定、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等工作,推动优质中药材种植;通过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156种道地药材团体标准,为道地药材科学化发展提供支撑。三是加强中药材流通现代化建设。商务部指导建设了中药材现代物流基地,印发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药材物流基地规划建设指引〉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要求和措施,加强政策引导,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地方发展实际,编制各地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建设规划,引导企业开展中药材物流基地建设。截至目前,已建成河北安国、甘肃陇西、吉林长白山、山西长治、四川广汉、浙江金华、陕西陕北等11个集初加工与包装、仓储管理、专业养护、质量检验等功能于一体的中药材物流基地;继续完善中药材流通标准体系,持续开展中药材流通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制定中药材初加工、包装、仓储、养护等标准。截至目前,共制定发布《中药材仓储管理规范》《中药材仓储技术规范》《中药材气调养护规范》《中药材包装技术规范》《中药材产地加工技术规范》5项行业标准,为推进中药材现代物流基地规范运营提供了有力支撑。四是加强规划引导,优化道地药材生产布局。2017年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聚焦发展特色粮经作物、特色园艺产品、特色畜产品、特色水产品、林特产品等五大类29个品种,创建并认定300个左右国家级特优区,重点支持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工基地、仓储物流基地、科技支撑体系、品牌建设与市场营销体系、质量控制体系等建设。截至目前已认定3批共229个国家级特优区,其中中药材特优区20多个。五是加大资金支持,强化中药材基地建设。农业农村部通过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支持包括中药材在内的经济作物生产发展,集成推广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技术模式,促进中药材生产提质增效。开展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2020年启动建设吉林长白山人参和广西罗汉果2个中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从支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引导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创建区域公用品牌和知名商标、健全经营组织体系、搭建信息服务平台等环节,推进产业提档升级。

  关于推动中药材产业化生产,引导企业扩大经营规模的建议。一是探索中医药文化与产业融合,促进中医药文化创新发展。我局不断推动中医药文化与旅游、养老、保健、休闲和娱乐等融合,会同原国家旅游局制订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确定了北京东城区等15家单位为首批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并将中医药健康旅游纳入“中国旅游文化周”全球联动项目,向30多个国家和地区推介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二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6月修订发布了《中国药典》(2020年版),对国家药品标准进行了一次系统的全面提升,其中包括2700余种中药国家标准。全面加强中药材中重金属、农残以及真菌毒素的控制标准,完善《中药有害残留物限量制定指导原则》,加强中药内源性毒性成分药材的质量控制。此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还起草制定了全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以进一步完善中药饮片标准体系。三是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我局会同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统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国际函〔2018〕261号),启动了中医药服务贸易统计试点工作,制定了中医药服务贸易统计报表制度,建设了中医药服务贸易统计系统,遴选了全国200多家具有中医药服务贸易基础的企事业单位和中医医院参与报送数据,初步形成了中医药服务贸易统计工作体系,为全面、及时、准确掌握我国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和趋势提供了有力支撑;我局会同商务部开展了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认定工作,认定了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等17家机构为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2019年12月,我局联合商务部对17家基地进行了授牌。我局还会同商务部组织各基地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制定了基地建设具体实施方案,积极推动中医药走出去,扩大中医药服务出口,将基地打造成中医药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2020年,商务部将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列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支持基地建设“互联网+中医药服务”跨境医疗、教育服务平台,开展品牌培育、国际营销推广、贸易促进等;加强国际合作推动中医药服务走出去。商务部积极推动将中医药服务贸易纳入多双边合作框架和自贸协定谈判议题,扩大准入范围,降低门槛,为中医药服务走出去营造良好环境。四是强化标准建设,促进中药材规范种植。农业农村部积极组织制定发布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保障农业产业安全,推动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中药材方面,2020年农业农村部立项了山茱萸等4项道地药材生产技术规程国家标准和3项道地药材生产技术规范(根茎类、果实和种子类、花类)行业标准。

  关于全方位加大中医药产业科研投入,逐步提高中医药产业的市场竞争力的建议。中央财政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中医药临床科研领域相关工作,我局配合科技部等通过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对符合条件的相关科研活动进行支持,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研究”,促进中医药领域科技创新。通过基本运行经费、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资金、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等,加大对相关领域中央级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支持力度。

  关于加强中医药适用技术体系化和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的建议。一是加强技术体系建设,提升科技支撑能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根据全国中药材产业发展现状和技术需求,在全国选聘1位首席科学家、26位岗位科学家、27位综合试验站站长,每年投入经费3200万元,支持专家开展中药材遗传改良、栽培、加工、病虫草害防控、机械装备研究,并进行技术示范与培训应用,促进体系成果的快速落地和转化。中药材体系自启动建设以来,突破了雪莲、人参等药用植物细胞和不定根培养及产业化关键技术,指导建成国内第一条工业化生产线;开发了中药资源全产业链循环利用适宜模式与技术,创新性地提出并构建中药资源循环利用理论基础;研发了基于卫星遥感的智慧中药资源监测技术,首次将基于高分辨卫星的3S技术用于中药材生产。2018年,农业农村部成立了中药材专家指导组,结合中药材生产实际情况,及时编制印发技术指导意见,集成推广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等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提升中药材生产技术水平。二是深入推进中医药教育综合改革。我局会同教育部、国家卫健委推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联合教育部印发《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中医药教育工作进行具体安排。省(部)局共建19所中医药院校,推动共建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推动11个中医药重点学科纳入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体系。三是不断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我局加强中医药人才工作顶层设计,印发《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中医药人才发展目标。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培养99名岐黄学者、500名第四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100名西医学习中医优秀人才、620名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613名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1091名中医护理骨干人才、535名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520名西学中骨干人才、181名少数民族医药骨干人才。实施岐黄工程—国家中医药人才培训中心建设项目,建设30个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54个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四是更加注重中医药师承教育。我局出台关于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的指导意见。持续推进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遴选973名指导老师和1946名继承人。建设1482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902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支持50个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开展了第二轮建设。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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