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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2501号(医疗体育类366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11-04 14:34:56
国中医药提字〔2020〕58号

徐安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中医药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构建全国统一的乡村医生中医药技能培训云平台的建议

  为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近年来,我局依托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等,面向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征集了一批乡村医生培训视频材料,为乡村医生接受培训提供了便利。同时,也积极支持中华中医药学会等学术团体及中医药高等院校,通过远程教育平台,为乡村医生提供相应的培训服务。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推动搭建基层中医药远程教育平台,为乡村医生接受培训提供便利。利用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中医药高等院校已有的信息网络平台等,针对基层中医药人才的需求,科学设计培训课程体系,征集推出一批优质视频课件,为基层中医药人才提供优质中医药继续教育资源。

  二、关于建立分层次、制度化和可持续的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体系的建议

  为加强适宜技术培训工作,我局会同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于2016年联合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将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纳入其中,开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省级、县级推广基地建设,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建立省级基地,94.2%的县(市)建立县级基地。2019年,能够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方法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占同类机构总数的比例分别为81%、74%,能够提供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方法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占同类机构总数的比例分别为64%、43%,与2015年相比均有明显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要求,用3年左右时间,筛选100项适宜技术,及时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推广培训工作。同时,进一步发挥中医药院校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作用,加强乡村医生适宜技术推广培训的顶层设计,推动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农村地区的推广普及,提高基层中医药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关于持续推进定向培养新时代大学生村医的建议

  (一)关于开展新时代大学生免费定向培养的建议。

  为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教育,培养面向基层的高水平全科医生,2010年6月,教育部与原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正式启动了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并提出“两免一补”(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政策,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医疗卫生人才。2011年以来,教育、卫生、人社、财政等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医教协同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从招生录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就业安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薪酬待遇及履约管理等方面形成了推动改革的政策合力,明确提出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推进农村基层本地医学全科人才培养。十年来,全国先后有30个省份开展了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6亿元,为中西部22个省份3万个乡镇卫生院培养了近5.7万余名定向医学生(其中中医专业定向生1.2万名),从规模上实现了为中西部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培养1名本科医学生的全覆盖,同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始终坚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录取的农村生源比例从最初的70%左右,提升到2016年以后接近100%。目前已有2万余毕业生到岗就业,有效缓解了基层卫生人才短缺问题。

  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强化医教协同,根据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适度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

  (二)关于保证大学生村医“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建议。

  乡村医生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的网底,肩负着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责。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对乡村医生的功能定位、教育培训、收入待遇、养老和退出机制等作出相应规定。近年来,各地以推进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为抓手,不断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一是不断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投入力度,通过购买服务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给予补偿,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已成为乡村医生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二是在业务、药品等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基础上,不断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如广东、宁夏、新疆等地在不改变乡村医生身份的前提下,由乡镇卫生院聘用乡村医生。三是建立村卫生室运行经费补助机制,部分地区对村卫生室的冬季取暖、网络运行费等予以补助,确保村卫生室正常运转。如天津、湖北、安徽、吉林、青海等省分别按照每个村卫生室每年1万元、3650元、3600元、3000元和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四是在村卫生室推进了医疗责任险,如天津、吉林、江苏、安徽、福建、湖北、重庆、甘肃等省市积极探索乡村医生执业风险化解机制,为其执业营造了良好环境。

  为推动地方保障乡村医生养老待遇,国家卫生健康委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印发《卫生健康工作交流》等多种形式,推广甘肃等地“乡管村用”典型经验,以点带面,供各地学习借鉴。同时加强工作督导,督促各地落实乡村医生各项待遇补助。2020年7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意见》,要求从事乡村医生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参加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被聘用后,乡镇卫生院依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有利于吸引较高学历人才投身农村卫生健康事业,提升乡村医生队伍整体水平,改善乡村医生学历结构,提高农村地区医疗服务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继续指导各地加大财政保障扶持力度,加快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鼓励实施“乡管村用”政策,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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