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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0482号(医疗体育类045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10-19 14:26:06
国中医药提字〔2020〕50号

民建中央:

  您们提出的《关于促进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少数民族医药的重视,科学普及少数民族医药知识建议。

  2017年11月,我局与国家民委共同召开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医药工作会议,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少数民族医药工作取得的成绩,全面部署了未来一段时期包括少数民族医药工作在内的中医药工作。2018年7月,我局联合国家民委等12部委共同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遵循少数民族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和特点,以保护和传承为基础,稳步推进创新,发挥少数民族医药在健康服务中的特色和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我局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一贯高度重视包含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传统中医药文化的宣传工作,通过评奖评优、重点项目规划、扶持资金倾斜等多种方式,引导鼓励各级广播电视机构制作播出普及中医药科学知识、弘扬中医药文化的广播电视节目。如《养生堂》《我是大医生》《健康大问诊》等电视节目,《本草中国》《本草中华》《本草的呼唤》等纪录片,《中医故事》等动画片,传播中医药知识,引导民众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弘扬传统中医药文化。我局支持建设公立少数民族医药博物馆,通过建立少数民族医药博物馆,加强对少数民族医药相关文化遗产的收藏、保护、研究、展示、教育,充分挖掘少数民族医药文化的科学和文化价值,对于少数民族医药文化的传承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单位,继续加大对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持续关注少数民族医药文化,不断扩大其影响力。

  二、关于加大对少数民族医药科研的支持力度和加快抢救少数民族医药资源建议

  (一)将少数民族医药纳入国家有关重要科技规划

  2016年我局与国家民委联合印发了《民族医药“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对做好少数民族医药科技发展工作,提出了“民族医药传承保护与理论研究,民族医药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提升关键技术研究,民族药资源可持续发展研究和民族药产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等重点任务。2017年,我局与科技部联合印发了《“十三五”中医药科技创新专项规划》,提出了“加强民族医药传承与创新”重点任务,纳入了民族医药传承保护与理论研究,民族医药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提升关键技术,以及民族药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等3个专栏任务,规划部署民族医药文献抢救性发掘整理与系统研究,民族医名老专家学术思想与经验技术传承,民族医药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提升关键技术研究,民族医药临床诊疗方案和特色技法的规范化研究,濒危民族药材繁育与保护,民族药混乱品种整理与质量标准研究,以及民族药产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提升等科研工作。

  (二)争取有关科研专项支持少数民族医药传承创新

  一是加强少数民族医药古籍和文献整理出版工作。组织《中华本草》编纂工作,设立了藏、蒙、维、傣、苗等5种少数民族药卷,已刊印出版。在2018年启动实施的《中华医藏》编纂出版项目中,专门设立少数民族医药卷,组织对藏、蒙、维、傣、彝5个少数民族、共计224种少数民族医药古籍文献进行影印出版与提要撰写。二是开展少数民族医药保护传承和技术筛选规范研究。“十二五”期间组织实施公共卫生专项“民族医药文献整理与适宜技术筛选推广”项目,覆盖11个省(区)、28个少数民族,支持整理出版150部少数民族医药文献。其中,首次系统抢救与整理了柯尔克孜、塔塔尔、塔吉克、阿昌、布朗、德昂、傈僳、怒族、鄂温克等9个少数民族医药口传与文献资料并形成专著,填补了相关空白;首次建立《全国民族医药古籍总目》,掌握相关民族医药古籍文献现状;首次对土家医、满医等一些以前尚未深入发掘整理的民族医药文献进行了系统整理与理论升华;首次校勘注释和整理出版了一批学术价值较高或濒临失传的民族医药文献,一些文献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书目、真善本或记忆工程目录。该项目还抢救、筛选、规范和推广了140项少数民族医药适宜技术,其中包括苗医小儿推拿疗法治疗小儿外感发热技术,苗医正骨疗法治疗腰痛技术,苗医膝痛散外敷疗法治疗膝关节骨性关节炎、半月板损伤和滑囊炎技术,以及苗医熏蒸疗法治疗慢性疲劳综合症技术等;通过项目规范整理,7个省(区)共将89项适宜技术纳入本地医保目录,体现了民族医药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也提升了民族医药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的技术水平与基层服务能力,推动了适宜技术在基层应用发展和有关专科建设。三是争取国家主体科技计划支持少数民族医药科学研究。协调科技部,在“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中,按照《“十三五”中医药科技创新专项规划》规划部署,专门设立了民族医药发掘整理与学术传承研究,民族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诊疗方案及经典方剂安全性有效性评价研究,藏医、蒙医、维医等少数民族医药防治重大疾病或优势病种研究,藏、蒙、维等民族药资源信息化共享平台构建、品种整理及繁育保护技术研究,以及十五个少数民族医防治常见病特色诊疗技术、方法、方药整理与示范研究等一批少数民族医药研究项目。四是组织少数民族药资源普查工作。将少数民族药纳入全国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范畴,积极开展少数民族药资源普查工作,在药用资源调查、资源动态监测系统、种质资源库建设等工作内容中予以统筹安排,为少数民族药材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并在中药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相关工作中,将少数民族药纳入统筹考虑。

  (三)推动少数民族医药科研平台建设

  一是将西藏自治区藏医院纳入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通过基地建设带动医院综合实力、服务能力与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加快了整个藏医药事业的发展。二是开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少数民族医重点研究室建设,建立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蒙医疗术”、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苗医苗药治疗慢性疼痛”、西藏自治区藏医院“藏药方药临床应用评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维吾尔医白癜风诊治”等4个少数民族医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

  (四)加强规范化种植,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

  为推进中药材的规范化种植,国家药监局组织修订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将尽快予以发布。为保护中药资源,实现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国家药监局发布了《中药资源评估技术指导原则》,指导申请人在产品立项、研制、上市后等阶段开展药材资源评估,建立可追溯体系。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少数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进一步提升少数民族医药科技创新能力。

  三、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十三五”期间,我局积极推进少数民族医药人才培养工作。一是将少数民族医药人才培养作为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的重要内容,遴选培养3名岐黄学者、100名优秀人才、269名骨干人才,新增建设21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31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支持2个少数民族医药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开展第二轮建设。组织实施245项少数民族医药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培训少数民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近5万人次。二是推进少数民族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共确定少数民族医药重点学科52个,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医药重点学科检查验收,进一步推动学科内涵外延研究和临床实践探索,培养了一批少数民族医药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三是扎实推进少数民族地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中医)培养工作。确定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青海、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中医住培基地25家,2016年以来培训少数民族地区中医住院医师7500余人、中医助理全科医生1450名,免费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少数民族医专业学生950人。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少数民族医药人才培养专项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少数民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少数民族医药专业)培养工作,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少数民族地区完善相关培训方案和培训标准,提升培训质量。

  四、关于改善制剂药的管理和使用建议

  国家药监局支持特色明显、安全有效、使用广泛的少数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的开发应用。2018年发布《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规定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少数民族药制剂品种,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即可配制。根据2019年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规定,经国家药监局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少数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品种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五、关于推进少数民族医药与现代医学融合发展建议

  我局印发实施《中医药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对民族医医院信息化建设作出部署,实施民族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工程,按照民族医特点,开发民族医医院双语管理信息系统和民族医电子病历。依托省级中医药数据中心,开展民族医云HIS建设,为民族医医院提供高效、可靠的信息化服务。实施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项目建设,构建国家、省两级平台,支持少数民族地区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项目建设。

  科技部以国家中药现代化产业基地为依托,在贵州、广西、云南、内蒙古等基地培育苗药、瑶药、彝药、傣药、藏药、蒙药等民族药材;以“国家苗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合建设为抓手,带动打造民族药现代化产业集群。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科技部,进一步加强民族医药科技部署,继续将民族医药传承与创新纳入《“十四五”中医药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布局规划民族医药发展重点方向和任务。以国家中药现代化产业基地为依托,发挥少数民族地区的资源特色和优势,进一步支持民族医药产业发展,促进研究成果转化与应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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