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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2035号(医疗体育类247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10-14 14:08:56
国中医药提字〔2020〕33号

李庆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明确盲人医疗按摩职业属性并建立相关备案制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并把残疾人就业作为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政府和社会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第三十八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保障盲人保健和医疗按摩人员从业的合法权益。

  中国残联作为国务院批准的人民团体,主要职责之一就是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因此,《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37号)中明确中国残联负责组织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并制定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培训规划,保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按照规定接收培训、继续教育和依法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度重视盲人医疗按摩工作,并将依法依规开展盲人医疗按摩工作作为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残疾人保障法》的重要举措。

  一、关于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职业属性

  2009年,原国家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中国残联等四部门,依据《执业医师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联合制定印发了《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对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的职业属性明确为卫生技术人员。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不属于医师,不得开展推拿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不得开具药品处方,不得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不得签署与盲人医疗按摩无关的医学证明文件。同时,中国残联2020年5月已开始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职能部门沟通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纳入《职业分类大典》及《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二、关于盲人医疗按摩所注册

  盲人医疗按摩所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盲人医疗按摩所不登记推拿科(盲人医疗按摩以外的诊疗科目,不设床位,不设药房(柜)。因此,盲人医疗按摩所与中医诊所在机构设置、执业范围等方面有本质性差别。盲人医疗按摩所在卫生机构类别中属于其他卫生机构,不属于中医诊所,不符合《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就进一步优化盲人医疗按摩所审批注册进行研究。

  三、关于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电子化注册

  根据《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县级以上地方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盲人医疗按摩进行管理。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由中国残联负责组织,因此通过考试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电子化注册应由中国残联负责组织实施。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目前仅限于医师、护士申领电子证照。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中国残联、国家卫生健康委建立完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的服务和管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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