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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第7725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0-11-04 10:58:10
国中医药建字〔2020〕120号

刘庆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中医药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的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医药工作作出系列安排部署。2016年国务院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2017年《中医药法》正式实施,2019年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并召开全国中医药大会,对推动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促进新时代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做出了制度安排和全面部署。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医药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不断推动中医药“四个建立健全”,会同有关方面就加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建设和健全地方中医药管理体系进行了专题研究,起草形成了政策建议报送相关部门。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发展的决策部署,继续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机构编制工作规定等,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推进国家省市县四级中医药管理局机构体系建设,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我局也将进一步协调中编办等相关部门,推动强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建设,研究完善建立健全地方中医药管理体系的政策建议,推动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关于在财政上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建议

  财政部设立专项资金积极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央财政自2003年起每年通过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支持各地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将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划入能力建设方面,列为中央和地方共同财政事权。从2019年起,中央财政通过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继续对各地传承与发展中医药事业予以支持。2020年,共下达补助资金20亿元,用于培养中医药人才、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等工作。下一步,中央财政将按有关规定继续加大对中医药事业投入。

  三、关于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的建议

  “十三五”期间,我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推动国办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中医)培养,出台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和毕业生就业安置管理办法,累计招收培养1.2万名中医专业定向生。在县级医疗机构建设902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培养5400余名县乡村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对16万名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开展了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中医)培养,继续开展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推进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四、关于中医药师承教育的建议

  2018年,我局印发《关于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指导意见》。持续推进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遴选973名指导老师和1946名继承人。建设1482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902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支持50个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开展第二轮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中医药师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研究制定中医药师承教育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制度,着力构建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有机结合,贯穿中医药人才发展全过程的中医药师承教育体系。持续开展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及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五、关于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服务、融入医保服务体系、中医急救能力提升等内容的建议

  (一)关于鼓励中医药积极参与公共卫生服务。我局联合相关部门发布实施《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把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作为工作目标之一,到2020年,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基本覆盖城乡社区,6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65%以上;鼓励中医医师积极参加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充分发挥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在中医药健康养老中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中医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个性化的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自2013年将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以来,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项目实施,不断扩大目标人群覆盖面。截止2019年底,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的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人数分别为9540万、3261万,管理率分别达到62.17%、68.94%。

  (二)关于将中医医疗服务纳入医疗保障体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挥医保对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作用。2019年印发的《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在此前出台的医改相关政策性文件中也都明确提出医保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和使用的政策措施,如2015年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要求“逐步扩大纳入医保制度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2017年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各地也积极开展探索,发挥医保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的关键性作用,如有的地区降低中医医院报销起付线,提高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有的地区遴选中医优势病种开展收付费方式改革试点,探索中西医治疗同病同费。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国家医疗保障局进一步完善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同时进一步强化国家已经制定的各项支持政策措施的落地实施,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中药(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和中成药)和中医医疗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加强地方好经验和好做法的推广,鼓励更多的地区实施降低中医医院报销起付线、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等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和使用的政策措施。

  (三)关于提升中医急救能力和加强传染病防治科目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建立有效机制,更好发挥中医药在流感等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强化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中医药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任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筹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作用……”。2016年国务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明确提出:“建立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网络和应急救治工作协调机制,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和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把“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作为发展目标之一。

  近年来,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先后积极参与SARS、H1N1流感、H7N9流感、登革热、手足口病等一系列传染病防治工作,得到了广泛认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医并重、中西药并用,支持中医药早期介入、全程介入。全中医药系统共派出近5000名医务人员驰援湖北,全国100所中医医院纳入定点医院,国家级和各省级医疗救治专家组中均有中医专家,中医药在阻断疫情蔓延、降低重症转化率、降低重症死亡率、出院后及早期康复等多个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疫情防控中国方案的重要内容和一大特点。

  目前,我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同开展了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将中医医院纳入县级医院救治能力建设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范围,改善中医药疫情防控救治基础条件。投入15亿元专项经费开展县级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加强感染性疾病科等科室特别是发热门诊建设,提高医院感染性疾病诊疗水平,加强院感防控管理,提高县级中医医院对传染病的筛查、预警和防控能力及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并纳入当地医疗救治体系。同时,我局已开展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伍和疫病防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依托医院申报工作,充分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验,拟成立高效机动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医药应急专家委员会,组建覆盖所有省份的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布局建设覆盖所有省份的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

  六、关于对中医药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的挖掘整理的建议

  为加强对中医药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的调查、挖掘整理、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等,我局向财政部申请经费支持“古籍文献和特色技术传承项目”,该项目拟于2020年实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进上述项目实施,同时积极协调争取更多支持来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发展、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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