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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第2298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0-10-26 10:33:09
国中医药建字〔2020〕115号

赵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常态化中西医协作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西医并重”是新时期我国卫生健康工作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使得中医获得了和西医同等的发展权利,保障了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也促进了中西医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维护了群众健康权益,推动了我国医学的跃升,成为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特征和显著优势。《中医药法》规定:“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

  关于中药产业发展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视中药产业发展,2016年10月联合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印发了《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工信部联规〔2016〕350号),提出中药材资源可持续利用、中药质量提升的重点任务,明确中药新技术开发应用重点领域。通过相关产业转型资金,支持6个中药材保障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推动产品初加工、检测、仓储形成体系,实现中药材全过程质量可控,打造覆盖全国和中药材产业链各环节的供应保障体系;支持1个中药材生产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引导农户在规范化技术服务下开展中药材生产;支持8个中药大品种先进制造技术标准验证与应用项目,推动企业形成数字化提取、在线检测监测、全过程减害、残留物综合利用等一批中药先进制造技术标准并推广应用,示范带动中药行业整体提高先进制造水平。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编制“十四五”医药产业规划中充分考虑中药创新发展、质量提升、国际化等重点任务,推动中药在“健康中国”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加快已立项支持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项目公共服务、平台辐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提升中药质量水平;三是支持中药饮片和中成药重点龙头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推动优势区域提高产业集群发展水平。

  关于中西医结合服务建议。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进一步完善中西医结合制度,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中西医结合服务。一是在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专科医院等逐步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把建立中西医协同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医院章程,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逐步纳入医院管理制度。二是在各临床科室逐步强化中医医师配备,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三是在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专科医院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加强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

  关于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的建议。我局主要是依托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通过国家和地方共同投入和管理,围绕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疑难疾病,开展中医药防治高水平研究,第一批、二批基地建设顺利完成了阶段建设任务,整合完善了科研平台资源,提高了重点病种临床疗效水平,探索创新了临床科研模式和机制,提升了医院综合服务能力。部分基地重点病种的诊疗水平有较大提高,在某些关键疗效指标上明确了中医药的相对优势和特色。一些重点病种研究结果已取得高级别证据,获得国际、国内认可。制订了部分重点病种的专家共识、临床指南、标准规范、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并由政府或国家级学会发布,系统提升了基地的临床服务、成果转化和技术辐射能力。同时,组织开展了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围绕重大疾病、疑难疾病和传染性疾病,由中医医院重点专科联合综合医院相关重点专科和优势学科共同组建中西医临床协作组,以解决重大疑难疾病临床治疗难点为核心,通过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协同攻关,在临床实践基础上形成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或专家共识,探索建立中西医临床协作长效机制,促进诊疗模式改革创新。下一步将继续依托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支撑平台,加强中医药、中西医结合防治研究。优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布局,推进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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