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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第9676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0-10-20 10:21:38
国中医药建字〔2020〕106号

娜仁图雅等2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中医专业(民族医药)学位考试改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取消传统医学类学位考试的英语考试部分的建议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和我局一贯重视传统医学人才培养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支持中医药院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学生传统文化教育和中医经典学习,培养学生中医思维。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本科教学和获得硕士、博士学位均有外语要求,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表示,现阶段不宜简单取消英语考试。考虑到古汉语、医古文对中医药人才培养的重要性,我局将会同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推动相关院校加强古汉语、医古文教学,并就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专业学位工作中试行以古汉语和医古文替代外语考试进行研究、论证。

  二、关于给予在慢性病、疑难病领域有特殊临床疗效的中医技术人员更多支持的建议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和支持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十三五”期间,深入实施了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遴选培养99名岐黄学者,培养了600名第四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5000余名中医药骨干人才。建设1家国家中医药人才培训中心、30个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54个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搭建了一批中医药人才成长平台,培养了一大批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深入研究中医药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启动一批中医药人才培养培训项目,搭建一批中医药人才成长锻炼平台,优化中医药人才发展的政策机制,统筹推进各类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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