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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第2560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0-10-21 10:20:16
国中医药建字〔2020〕105号

庞国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医学教育中进一步加大中医学教学比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中医药管理体系建设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中医药管理体系建设。国务院2016年8月成立了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务院分管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35个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落实《中医药法》相关规定,推动各省党委政府在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过程中注重加强中医药管理体系,31个省份均设立了省级中医药局,25个省份建立了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同时,会同中央编办就加强中医中药统筹管理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委托相关单位就地方中医药管理体系现状进行了多次调研和深入研究,起草形成了建立健全地方中医药管理体系的政策建议。下一步,我局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指导和推动各地加强中医药管理体系建设,配齐配强中医药工作力量。

  二、关于临床医学专业开设中医药课程的建议

  2020年9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将中医药课程列入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程”。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指导并推动有关高校将中医药课程列入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和毕业实习内容,增加课程学时,提高临床医学类专业学生中医药知识素养。

  三、关于毕业后教育阶段的建议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2014年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成效,促进中医专业学生向合格医生转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完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我局认真落实意见要求,组织开展了中医住培实施办法和标准修订调查研究,多次召开专家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中医住培工作的意见建议。下一步,我局将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系统评估,并在系统评估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使其更符合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体现中医药特色。同时,鼓励各基地探索创新,在师资力量允许的情况下,可实行“双导师”制,强化对培训对象的带教指导。

  四、关于继续教育阶段的建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我局会同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改革中西医结合教育,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应接受必要的中医药继续教育。同时,我局在实施的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中,开展了西医学习中医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和骨干人才培训班,引导各地开展不同层次的西医学习中医专项培训,培养了一批中西医结合专业人才。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进“西学中”人才培养专项,推动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接受中医药继续教育,培养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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