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鸿等3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广西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加大对地方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服务能力建设等,并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一是2020年通过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投入764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县级中医人才培养、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等方面;安排抗疫特别国债资金61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广西61家县级中医医院提升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和中医疫病救治队伍建设。二是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4.8亿元,主要用于广西健康扶贫工程县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项目、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及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工程等18个中医药项目建设。三是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开发性金融支持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合作备忘录》,引领金融资本支持包括广西在内的中医事业发展。2018—2020年,广西获得中央下达中医药补助资金平均年增长7.23%。需要说明的是,在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时,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在考虑各地任务量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广西等财力薄弱地区的实际情况给予了倾斜支持。
下一步将继续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加大对公立中医医院财政投入,并加大补助资金分配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力度,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同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充分调动社会组织、企业等积极性,形成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合力,并对广西等财政困难地区给予倾斜支持。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