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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第7452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0-10-13 17:09:46
国中医药建字〔2020〕57号

曹清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坚持“中西医并重”,鼓励西医使用中成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用药需求,促进中医药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推动西医学习中医。“十三五”期间,我局依托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专门设置了西学中人才培养专项,遴选了100名西医学习中医优秀人才、520名西学中骨干人才,通过系统的中医药理论培训、临床实践、跟师学习,使其成长为具有中医思维、能较好地掌握中医药理论与方法、具有较强临床诊疗能力的高层次西学中人才。2019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与我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该通知的精神是鼓励西医学习中医药、规范合理使用中药,不是限制更不是禁止西医使用中成药和中药饮片。

  下一步,我局将协调推动西医学习中西更好地提供中西医结合服务。一是创新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针对中医优势病种制定实施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宜中则中、宜西则西”。在非中医医院建立中西医结合机制,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开展中医药知识轮训,逐步做到“能西会中”。将中西医结合医疗实践和效果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工作。二是健全中西医协同防治机制。建立中医药第一时间参与公共卫生应急制度和相应人才队伍。三是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中医药课程列为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和毕业实习内容,增加课程学时。试点开展9年制中西医结合教育。实施西医学习中医重大专项,加强中西医结合高层次人才和全科医生培养。四是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水平。建立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评价标准,遴选形成优势病种目录,力争5年时间形成100个左右中西医结合诊疗指南。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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